我在古代寫狗血文火瞭 第12節

作者:二木則林 字數:3509

傅二嬸也覺得可惜。

她眼珠子一轉,覺得還是得找時間跟大嫂再敲敲邊鼓,人傢陳地主可是親口答應的,若是大房願意嫁蓉姐兒,就給二兩銀子的謝媒錢。

等謝媒錢到手,她就給自己換一根銀簪,銅簪還是差瞭點。

……

傅文鈺不知道院子對面的二房眼饞他掙的錢,自覺已經處理完建房事宜的他,又再度沉浸在瞭《真假少爺》的劇情之中。

他之前寫到王員外從王太太的話語,以及張嬤嬤的反常舉動裡意識到瞭不對勁,於是決定探究個清楚明白。

而此時慌亂中的張傢人是經不起探究的,於是在王員外的指使下,王管傢請張父喝瞭一頓酒,就成功地灌醉瞭對方,從這個擔憂親兒子的老父親嘴裡探明瞭真相。

王富貴不是王員外的兒子。

張狗剩才是!

而喝醉酒瞭的張父,還斷斷續續地透露。

其實王傢祖上與張傢有親,王員外小時候還跟張父長得有幾分像。於是來王傢給王員外做奶娘的張嬤嬤,久而久之就在心裡產生瞭陰暗的想法。當年趁著王員外外出做生意,王傢群龍無首的時候偷偷把兩個孩子換瞭!

得知真相的王員外大驚之下,頓時大喜!

所以故事就這樣結束瞭嗎?

王傢和張傢把事情說開,張傢伏法,然後王傢認回自己真正的兒子張狗剩,從此一傢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當然不!

他可是狗血文作者啊。

傅文鈺覺得他必須要讓古代的讀者感受一下現代作者的腦洞,於是他筆鋒一轉,就寫到瞭全書最為精彩的一個環節。

滴血認親!

第14章

在傅文鈺的筆下,王員外從管傢口中得知瞭張傢換子的事,喜不自禁。

他一方面歡喜張狗剩才是自己的親兒子,自己不用白發人送黑發人,一方面也慶幸張狗剩才是自己兒子,而不是那膽敢當街殺人的王富貴。

王員外對於王富貴失手殺人的事,是非常不滿的。

他之前是愛子心切,所以才壓下瞭不滿的心情,甚至親自上門給王富貴求情。但現在得知真相,這種心情就壓不住瞭。所以他馬上命人將張傢幾人捆綁起來,親自押送到官府報官,告張嬤嬤換子,求縣令主持公道。

包縣令也有些愕然。

一件簡單的,證據確鑿的殺人案,怎麼變成換子案瞭呢?

好在他心理素質很好,而且這件事也跟王富貴有關,所以在審王富貴的案子之前,他升堂審理瞭張嬤嬤的換子案。

但事情並不太順利。

王傢告張傢換子,而張傢眾人矢口否認。

似乎是早有準備,不管是一口咬定自己沒換的張嬤嬤,還是醉酒後被套話的張父,在公堂上都否認瞭王富貴才是張傢人,並且一直喊冤。哪怕是上瞭刑,張嬤嬤開口,也隻是說她當年的確起瞭換子的心思,但後來心裡害怕,又換瞭回來。

所以王富貴才是王員外親子。

至於張父的口供,因為對方當時處於醉酒的狀態,當然是不能作為證據的。畢竟辦案講究的是證據,而匆忙之下,王員外也沒有讓張父畫押。

哪怕把王富貴和張狗剩兩個當事人帶上公堂,他們也莫名其妙。

王富貴哀求著王員外、王太太,以及張嬤嬤等人,哭喊著讓他們救他出去。而張狗剩得知自己可能不是張父親子,臉上的表情頓時也跟著復雜起來。

最後無奈之下,包縣令提出瞭‘滴血認親’。

“你們可想好瞭?”

“血脈至親,並不會改變。若是親父子,那你們的血必能相融,而若不然,便是沒有父子緣分,不得強求。”

時人辨認是否為親父子,除瞭樣貌之外,的確有‘滴血認親’這樣的法子,所以王員外滿心激動:“想好瞭,多謝大人!”

他當即拿起匕首,毫不猶豫地朝著自己的手指劃去,往碗中滴落兩滴血液,然後他的目光就期待地看向瞭張狗剩。

張狗剩猶豫著,也滴瞭一滴。

而並不願意,嘴裡一直嚷嚷著‘我才是王傢兒子’的王富貴,也被差役們壓著劃破瞭指尖,在他的鬼哭狼嚎中,一滴血同樣滴瞭下去。

接下來,眾人心急如焚地等待。

沒過多久,所有人都發現,張狗剩的血滴落之後,竟然真的能與王員外的相融!但沒等眾人驚喜,他們又發現王富貴的血液,也毫無痕跡地與王員外的融合在瞭一起,不分彼此。

這下所有人都傻眼瞭。

要知道之前包縣令可是說過,父子血脈相承,必融於水的。

也就是說,隻要是嫡親父子,那麼他們的血液定會在水裡相融,此法就能夠分辨出到底誰才是真正的王富貴,是王傢子嗣。

可為何,三個人的血竟然融合在瞭一起呢?

難道王太太當年,生的是雙胎?

在場眾人的腦海中,紛紛浮現瞭這個念頭。

王太太當然知道自己隻生瞭一個孩子的,但看到這樣的情景,她也茫然瞭。最後她看看自幼疼愛的王富貴,又看看莫名親切的張狗剩,再也受不瞭這種無聲的煎熬瞭,竟然直接上前幾步,朝著張嬤嬤跪瞭下來,哭喊著哀求道。

“嬤嬤,嬤嬤……”

“嬤嬤求求你,我給你磕頭瞭,你就告訴瞭我吧。”

“到底誰是我兒,誰是我兒啊……”

張嬤嬤在雙方滴血時是很緊張的,但看到三個人的血竟然在水中融合在一起時,嘴角早就抑制不住地翹瞭起來。

如今聽到王太太這樣的話,她忙也跟著跪瞭下來,裝作誠懇的模樣朝王太太道:“太太,太太老奴說的都是真心話啊!”

她還舉起瞭手臂做發誓狀,“若說瞭假話,就讓我不得好死!”

“富貴少爺才是您親生的!”

“當年老奴的確是起瞭換子的心思,但沒過幾天,就又換回來瞭啊!因為少爺換到瞭我們傢,天天哭鬧不休。眼見著他的哭聲越來越小,傢裡的雞還死瞭兩個,把我兒子和兒媳婦都嚇壞瞭,我那兒媳婦怕得很,就給抱回來瞭。”

“當時老太太正病著,太太您正在坐月子也起不來身,所以沒發現。”

“富貴少爺真是您的兒子啊!”

好似怕王太太不信,張嬤嬤還拍瞭一下腦袋,‘驚喜’道:“對瞭,太太您還記不記得,富貴少爺剛出生的時候,腳底有顆紅痣!”

“您當時還看過呢。”

“當時富貴少爺剛出生,老奴還來不及換,那就是您的親兒子啊,腳底板有顆大紅痣的,當時您還說‘怎麼這麼紅’呢!”

對對對,王太太經過這番提醒,也想瞭起來。

她急忙站瞭起來,轉身抓著王員外的手驚喜道:“老爺,老爺!”

“是有一顆紅痣,我親眼見的!”

“剛生下來的時候,穩婆抱瞭給我看,我們兒子的腳底板上,的確是有一顆紅痣,紅得很,就跟血一樣紅得很的!”

於是眾人又手忙腳亂地扒下王富貴與張狗剩的鞋子,發現張狗剩的腳底空空如也,而王富貴的腳底的確有一顆紅痣。那顆痣雖然沒有王太太描述的那樣艷紅如血,但也能看出的確是紅色的,證據確鑿無疑。

“我的兒啊……”

王太太當即就摟著王富貴哭瞭出來。

所以,王富貴才是他親生的?

一時間,王員外有些茫然,總覺得心裡空落落的。他看瞭看癲狂大喊著‘我才是爹的兒子,爹你快救我出去’的王富貴,又看瞭看手握成拳,低落地看著這一場鬧劇的張狗剩,眼睛裡突然流出瞭淚水。

……誰才是他的兒子?

正當王員外沮喪、張傢人歡喜,圍觀的百姓們議論紛紛的時候。堂上的包縣令一拍驚堂木,然後道:“肅靜!”

差役們緊隨其後:“威武——”

待眾人逐漸安靜下來後,包縣令道:“既然真相已經大白,王富貴才是王傢的親兒子,張狗剩與王傢並無關系。那本官即刻宣判,王員外乃誣告,責其賠償張傢白銀一百兩,以做補償。”

“王員外,你可有不服?”

王員外的腰不知什麼時候已經彎瞭下來,整個人也頹喪萬分,他朝著縣令拱手,苦笑道:“草民服,定會賠償張傢損失,多,多謝大人。”

張傢人喜出望外,亦道:“多謝大人,多謝大人!”

包縣令嗯瞭一聲。

然後他又道:“既然此案已瞭,爾等又都在,那擇日不如撞日,本縣現在就審王富貴殺人案。”

由於這個案子證據確鑿,原告被告都在,並且王富貴也已抓拿歸案,所以包縣令審起來非常快,沒多久他就取瞭一根簽扔在地上,“王富貴殺人,證據確鑿,判斬立決!張狗剩欲幫人替死,犯朝廷律令,打二十大板。”

“行刑!”

他話音剛落,還沒等其他人反應過來,就有兩個差役上前,一個舉起大刀朝著王富貴砍去,而另一個也舉起板子朝張狗剩打去。與此同時,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其他的衙役們也一擁而上,攔住瞭王傢人,一時間屋內能自由活動的就隻剩下瞭張傢人。

而在場的三個張傢人,無論是張嬤嬤還是張父,亦或者是張母,紛紛臉色大變,不約而同地朝著王富貴沖去。

而張母更是失聲驚呼。

“富貴——”

然後場面就停滯瞭。

因為衙役們沒有殺人,也沒有打人,而是反過來將張傢三人抓住,按倒在瞭地上。

在場的不管是王傢人,還是圍觀的百姓們,都被這場景嚇瞭一跳,七嘴八舌地道:“怎麼瞭怎麼瞭,怎麼突然就要殺人瞭?”

“發生瞭什麼事?”

“張傢人怎麼被抓瞭?”

……

正在這時,上首的包縣令卻笑瞭起來。

他解釋道:“適才本縣令說父子血液必能相融,不融則不是父子,但事實上並不是這樣的。有的父子血液不能相融,但他們也是父子。”

“太醫院曾有太醫試驗,往水中加白礬則融,加清油則不融。所以所謂的滴血認親、滴骨認親,都不一定準。”

“也因此,本縣令安排瞭一場戲。”

他的目光放在瞭錯愕的幾個張傢人身上,嚴肅道:“你們張傢人,定是知道事情真相的。當兩個孩子都遇到危險的時候,你們救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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