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林寶的臉,林茵就開口。
“讓關靜雯替你擋槍這是你犯的第一個錯誤,第二個錯誤就是你朝著那個男人扔石頭。”
“我是在救關靜雯!”林寶大聲解釋:“要是我不砸他,精神病怎麼可能把關靜雯放開。
“所以,他把關靜雯放開瞭嗎?”
“……”
“他殺瞭,關靜雯走的時候非常痛苦。”
林寶在一開始就逃跑瞭,所以根本就沒看到關靜雯之後躺在地上痛苦的樣子。
“我……我……”林寶明顯有些底氣不足瞭:“我頂多……算是好心辦壞事。”
“你的做法激怒瞭精神病,讓好不容易被安撫下來的他再次情緒激動,最終導致關靜雯死亡。不管你是不是好心辦壞事,不可否認的是,因為你,間接性導致關靜雯死亡。換一句話來說,你是故意傷害。”
林寶讀書不好,根本搞不明白林茵說的這種花裡胡哨的。
“我……我是未成年!”
她突然想到自己的年紀優勢,瞬間得意起來:“我未成年,是不會被判刑的,呵呵,林茵,你的如意算盤要落空瞭!”
“是嗎?”林茵面無表情:“我沒有如意算盤,我說的一切,都是為瞭公道。”
“反正我就是未成年!他們能那我怎麼樣?不能!誰也不能傷害我!”
“可是你滿十四歲瞭。”
“……”
林茵像是教科書式的背誦:“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並達到一定的嚴重程度、應受刑罰處罰的犯罪行為,是侵犯公民人身權利中最常見的一種犯罪。
“……”
“故意傷害致人死亡一般屬於故意傷害罪的結果加重情形,根據該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林寶聽到這話,嚇得臉色慘白。
“已滿十六周歲,故意傷害會受到刑法處罰,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等罪行,應當負刑事責任。雖然會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但並不代表不出發。”
林茵盯著林寶,一字一句認真開口:“你是不滿十八歲,但是你滿十四歲瞭。”
“……”
“這就是你的命運,逃不掉的。”
就算林寶不被判刑,她也會被收進收容所看著。
林寶這才感覺到瞭害怕,嚇得哆嗦起來。
“我……我又不是故意的,賴我幹啥,我也怕死啊,我不跑死的就是我。”
“你現在說的每一個字都是在為自己找理由脫罪。”林茵打斷她的話。
“……”
林茵沒什麼好和她說的瞭,隻是站起來,然後離開。
事情的結果很快就下來瞭。
那個精神病男人被送到瞭精神病院,而林寶,間接性傷人,故意傷害。
念在她未成年的份上,還是給予瞭她輕微處罰,有期徒刑一年。
一年算是非常輕的瞭,要是林寶在滿十八歲之後做這種事,沒個五年絕對不會解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