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合同裡很多條款都有陷阱,就比如剛剛我說的那個扣除推廣成本之後再三七分,誰能知道這裡面的推廣成本是多少?萬一推廣成本太高,豈不是還要倒貼公司錢?”
夏甜兮捏著吸管輕輕攪動飲料裡的珍珠,輕哼一聲:“我是年紀小,但又不代表我是傻子。被幾張大餅就忽悠的簽瞭這樣的合同。”
薑若水從來沒想到這一層,聞言頓時驚瞭:“我去,這細思極恐啊!”
“是吧!現在很多藝人主播什麼的工作幾年,臨到解約還要倒賠公司幾十萬幾百萬的新聞可一點都不稀罕。”
“霸王條款也太過分瞭吧!”薑若水憤憤的拍瞭拍桌子,道:“合同的內容難道就不能談嗎?”
“別的人或許可以,但我不夠資格。”
薑若水為夏甜兮鳴不平:“可你發過原創單曲啊,在B站已經算小有名氣瞭!”
“我那首歌不出圈,隻能算是古風圈裡自娛自樂罷瞭。離開B站,去外面提起來誰知道我?網絡上各個平臺小有名氣的人比比皆是,一抓一大把,我算什麼?”
夏甜兮搖瞭搖頭:“對這些公司來說,我一沒有龐大的粉絲,二沒有強硬的背景,肯簽我就已經是大發慈悲瞭,我拿什麼跟他們談具體條款?”
薑若水抿唇不滿:“這也太勢利眼瞭。”
“娛樂圈沒錢沒背景不好混,我們又不是第一天知道。”夏甜兮垂下眼簾,嘴角抿起的弧度苦澀。
喝完飲料,夏甜兮站起身,“走吧,回宿舍。”
坐上出租車,夏甜兮才有時間看手機裡的信息。
夏甜兮有好幾個玩的好的翻唱類UP都相繼收到瞭同一傢傳媒公司的簽約邀請,由於其他人遠在天南地北,隻有夏甜兮人在魔都,所以夏甜兮是第一個接受邀請去公司面談的。
自從知道夏甜兮要去公司面談,小群裡從早上就開始刷屏。
夏甜兮回復:“我終於知道這傢公司的負責人為什麼不肯發電子合約讓我們看瞭。”
群裡瞬間炸瞭。
“什麼意思?”
“合約不合理嗎?”
“又是霸王條款?”
“所以到底是為什麼?”
夏甜兮:“確實是霸王條款,而且最低簽十年,簽約期間不能戀愛,合同隻有對我們的約束,沒有對公司的約束,很不合理;最後如果有更好的去處,想提前解約要賠償七位數以上。”
夏甜兮把自己的所見所聞都一五一十的跟群裡的人說瞭:“合同不讓拍照,隻能口述瞭。”
“怪不得給我們這麼多人都發瞭簽約邀請,敢情是遍地撒網啊!”
“又是無良小公司!簽瞭就不管瞭。”
“哦吼,這不就是跟我上傢公司差不多的套路嘛!簽瞭不捧,浪費人的青春,想走就得賠錢。辣雞公司完全就是靠解約金賺錢。”
“這種公司沒一點發展前途,簽瞭還不如不簽。”
“這種公司emmmmm……還不如去大公司當練習生熬資歷呢,說不定哪天就有機會出道瞭。”
“算瞭算瞭,我再等等吧,說不定哪天走瞭狗屎運,就有大公司簽我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