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3章 黑城寺

作者:羅樵森 字數:2075

老龔一直咋舌,似是不忍。

我媽顯得很迷茫,她卻沒敢打斷我。

很快,我就放出來瞭三分之一瓶的血,手掌的傷口都變得慘白,並沒有愈合。

擰起來瞭瓶蓋,我將血瓶放到洞內,低聲再道:“大師兄給我吃過不少藥材,更浸泡過藥液,我血能解毒,饒是那個羅傢傢主都沒毒倒我,那我的血,肯定還有更好的用處,你等會兒可以喝一口試試。”

我媽呆住瞭,她疲倦渾濁的眼眸裡,透著一股子悲傷,潸然淚下。

“老夫人莫哭吶,十月懷胎,一朝分娩,骨肉至親,你給爺骨肉性命,就當是喝瞭自個兒的血啦。”老龔笑瞇瞇的解釋,想緩和氣氛。

“我……”我媽語氣哽咽,她話未說完,又咬牙,強作鎮定。

“此地並非是羅傢,表面上的羅傢是個很隱秘的傢族,很少有人知曉,事實上他們一直都很小心翼翼的生存,身份地位更為卑微……他們隻是黑城寺的外門人,負責平日裡對寺內供應。”

她的解釋,讓我心神一震。

我一直都認為羅傢格外神秘,他們表現給我的一樣如此,詭秘而又強橫。

結果……羅傢隻能是個看門的,是個後勤?

就像是四規山也有外門弟子,負責送上山吃食用度?

黑城寺,又是個怎樣可怕的地方?

“剝屍物,是寺中聖物,羅傢被賜予過一兩件,他們便苦心鉆研,尋找類似的物品,更有多年前,羅傢嘗試送瞭女子入寺內,萬一能延續一兩道寺中血脈,或許,羅傢就能得到更多好處瞭。”

“結果,當年負責送人入內的夫人,被留在寺內,等放出來之後,不多久,便大瞭肚子。”

“據她說,其餘女子全都喪命瞭。”

“她產下一子,便是你父親羅牧野,羅傢傢主不敢殺他,想借此得到黑城寺更多的垂青,拿到更有功效的剝屍物,結果事與願違,一怒之下,你父親便被趕出瞭羅傢。”

“你父親這些年,一直想回來,並非對羅傢有多少情分,隻是舍不得他的母親,結果,卻成瞭這番模樣。”

“當年我們在高天觀,用盡手段,才帶出來高天道人小小一截拇指,拿回羅傢後,用特殊法子炮制成剝屍物,剝屍物……是一種媒介,以虔誠之怨魂,招來更可怕的東西上身,你爸在羅傢的要求下,使用瞭高天道的剝屍物,從此後陷入瘋癲。”

“而即便是瘋癲瞭,他都沒能見到自己母親,我亦然不知道她是否還活著,因為我也沒見過她。”

“發瘋後的你父親,十分詭異,時而念經講座,時而,甚至會畫一些鬼畫符。羅傢隻能將其送到黑城寺來,你爸……應該被關入瞭地牢。”

“我隻知道……地牢的入口,是遠處的那座塔,以前羅傢的人為瞭讓我說出來更多的東西,會帶著我遠遠到這裡張望,告訴我零星一些信息,可我謹記你爸的叮囑,不能坑害瞭秦先生,不能讓他們知道,有你的存在……”

我媽這一番話,更顛覆瞭我的認知!

她說瞭對這黑城寺的所知一切,更說瞭羅傢的來歷,實際的身份地位。

更說瞭……我爸的身份……

這樣一看,他能算羅傢人嗎?

怕是隻有半條血脈吧?

而且剝屍物……居然隻是媒介!

腦海中回憶起一個畫面,當時羅寬使用那剝屍物的時候,他後背,的確背著一個女子,頭發籠罩瞭臉,看不清楚模樣。

那女子半截血衣,雙手合十,那動作,不正是在虔誠祈求著什麼嗎?

此後商太歲說瞭一些東西,包括骨頭裡有一個怨魂,他都不喜歡多碰,更從側面佐證瞭細節。

隻是,這剝屍物的確太神秘。

鬼龕是養鬼,利用鬼,天壽道觀更高級一些,和鬼共存,剝屍物還借用瞭屍毒,明面上看,已經更兇瞭,可沒想到,是借鬼招“物”,簡直是離奇之極!

憑借高天道人的級別,哪怕是一縷殘魂,又怎麼可能當人媒介?

他作為被招的存在,或許還差不多……

“放心吧顯神,我和你爸行走多年,危險的事情不是沒有遇到過,兩人都熬過來瞭,本以為羅傢就是我們的報應,沒想到,你卻成瞭救兵,媽無論如何,都會保重自己,等你們出來!”

“隻是媽對不住你,讓你先進羅傢這險地,又要進另一個險地……”我媽的話音更為哽咽。

深呼吸,我消化瞭她所說的一切,又安慰瞭她幾句。

隨即我還笑瞭笑說:“羅傢不算兇險,這黑城寺,我看未必有高天道人厲害,他都被我打落瞭一個級別,媽,你躲好瞭。”

我剛說完,準備轉身離開,忽地才想起來一件事,手在腦袋上拍瞭一下。

再在身上仔細摸索,在最為隱蔽的內包處,再摸出來瞭一個瓷瓶。

這瓶子,來自於柳傢!

“媽,這是古羌城的血丹,你留下使用,關心則亂,我剛沒想起來它,不然就不用放血,讓你難受瞭。”

我媽臉色卻微驚,喃喃道:“古羌城……柳氏的血丹?”

“我不要。”她果斷搖頭。

“爺……我是曉得有這件物品的,我以為你曉得危險,沒拿出來呢,這東西,你還是別給老夫人瞭,柳傢那群老骨頭多硬吶,她怕是消受不瞭,真有問題,你吃著剛好。”老龔隨即開口,語氣慎重。

“天……快亮瞭,得趕緊進去,不然,等下我出不來,爺你麻煩就大瞭,快走。”老龔立即催促。

夜色的確黑到瞭一種限度,是黎明前的黑暗。

我頓不敢停頓,果斷按照老龔的指示,朝著那座塔的方向走去,愈漸靠近那如同黑暗中怪物一般的山丘。

老龔不停的告訴我方位,該走幾步,換一個位置。

明明十分鐘能走到的地方,硬生生走瞭半小時。

雖然走的路變得遠瞭,但並沒有引起任何人的註意!

我來到瞭那座塔下!

而塔頂是有燈光的,明顯就有人住在裡邊兒!

托老龔的福,他們未曾發現我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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