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禾指著蕭姍姍的衣服:“這衣服是迪奧的。”
指著蕭姍姍的腰帶:“這腰帶是lv的。”
指著蕭姍姍的包:“這包是愛馬仕的。”
指著蕭姍姍的鞋:“這鞋是華倫天奴的。”
指著蕭姍姍的項鏈:“這是雅克梵寶的首飾。”
然後陸禾總結到:“這個小姐姐渾身上下的行頭,全是名牌,全是最新款,至少值200萬。並且都不是你有錢能買到的,還得有門路。再看看你們兩個,你們渾身上下的行頭,加起來能值300塊錢麼?就你們這副德行,拜托撒潑尿照照,你們能有這樣豪富的女朋友?這不是扯淡麼!”
兩個小青年聽到陸禾這麼說,眼睛都亮瞭。
他們之前不過是看蕭姍姍漂亮,所以隻是想占身體上的便宜。
現在一聽,這還是一個頂級的白富美?
那不是又可以劫財,又可以劫色瞭?
於是就黑著臉對陸禾說:“滾!這裡不關你事!”
陸禾既然敢站住來,當然是有底氣的。
於是她也冷笑:“你們是不是窮瘋瞭?連這樣的女人都敢算計?我告訴你,以這女人的身傢,要是酒醒後發現被人糟蹋瞭,你以為她會忍瞭?她會花錢買你們的命!出50萬夠不夠買你們的命?那不過是她一次購物的消費。你們要是嫌自己命太長,你們就今晚把這個女人帶走,我絕對不攔著。你們今晚可勁禍禍她,最好把她禍禍死,她要是不死,那死的就是你們!你們會被道上的人前赴後繼的追殺!”
陸禾這麼一說,兩個小青年還真是害怕瞭。
他們還真的沒有殺人的膽子。
於是互相對看瞭一眼,罵咧咧的走瞭。
……
陸禾看著這兩人的背影,也是一陣冷笑。
這群不知道死活的東西!
陸禾剛才說的,真的不是假話,剛才她真的很可能就是救瞭這兩個混混的狗命。
但如果他們不思悔改,還繼續還做這種缺德事的話,那麼早晚也是把自己作死的份!
雖然撿屍這種事,因為受害人很多都不會聲張。
因為聲張瞭也難以取證,還會遭受輿論的暴力。
看起來似乎是一件無本萬利的便宜事。
但也不是說,這些人渣們就真的沒人能夠收拾瞭。
陸禾就知道一件真事。
那是在另外一傢ktv,幾個混混把一個爛醉如泥的女孩給糟蹋瞭。
糟蹋完,就扔在瞭路邊的公園裡面。
第二天一早,被很多人圍觀。
事情鬧得很大,還上瞭很多媒體的版面。
幾個混混以為這隻是一個問題少女。
欺負也就欺負瞭。
卻不知道,其實這女孩是某大佬的妹妹。
於是道上就出瞭“追殺令”。
懸賞追殺這幾個混混。
他們本來一共是4個人。
在街上被砍死瞭一個。
在傢裡面被亂棍打死瞭一個。
有一個嚇得想跑路,跑到瞭碼頭,結果被人按在水裡面溺死瞭。
最後一個混混嚇得幾乎發瘋。
他沒處躲,沒處藏。
就算是跑到天涯海角,也有人追殺他。
最後被逼得走投無路,這小子居然聰明瞭起來。
他自己去投案,然後被判瞭。
進瞭號子的混混以為自己安全瞭。
但是不久,他被人用牙刷給捅死瞭。
……
但這還不是最慘的。
最慘的是幾個富二代。
原來熱衷於酒吧撿屍的,不隻是那些爛仔,那些地痞。
還有一些很有錢的公子哥。
這些人不是沒錢,他們不是用錢弄不到女人。
但覺得那樣不刺激。
反而覺得酒吧撿屍很刺激。
因為有錢有勢,所以就更加有恃無恐。
甚至女孩不是很醉,還有清醒的意識,都會被他們強制帶走。
萬一東窗事發,就會有花錢請的大律師出來表示,這不是強迫,這隻是一個交易。
那些女孩是收瞭錢的。
那為什麼又翻臉瞭呢?
一定是在敲詐。
在華京,就有幾個這樣的富二代。
不知道禍害瞭多少女孩,卻一直逍遙法外。
直到有一次,三個富二代又撿瞭一個美女。
美女發現自己被糟蹋後,沒哭,沒鬧。
三個富二代因為太猖狂,所以居然還留在瞭案發現場,吃著精致的早餐。
他們還想挑逗一下美女。
問美女,好玩麼?還想玩麼?
卻聽美女冷靜地說,我有艾滋病。
好玩麼?
還想玩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