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時差關系,林沁他們的飛機到達京市時已經是10月8號晚上。
林沁把寧安安排在新房,沈毅林是個貼心的,提前派人按照寧安的身量買瞭許多衣服。
沈毅林想忍著腳上的麻木感,悄悄去見安泰慶。
被林沁攔下。
林沁匆匆在沈毅林腳上摁幾下,“時間緊迫,先這樣吧,等你回來再仔細幫你摁穴位。”
縱使隻摁瞭這幾下,對沈毅林來說,已經起瞭大作用。
“沁沁,我的腳已經沒事瞭。我先去瞭。”
“去吧。”
林沁目送沈毅林出門之後,陪著寧安在傢中說話。
寧安回到瞭華國,心裡才踏實下來,說出瞭埋藏在心中幾十年的秘密。
“沁沁,我沒有失憶,我是裝得,這一裝就裝瞭幾十年。我爸爸不同意我和你爺爺的婚姻,但我還是跟你爺爺回到瞭他的老傢,在我生下你爸爸那一年,我爸爸私下找到我,逼我回B國,我不肯,他便強行讓人帶走我,那時候,華國有些混亂,我被我爸爸的手下綁回瞭華國,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後來聽到你爺爺被車撞死的消息,我徹夜難眠,甚至想瞭結自己的生命,但我想到我還有兒子,我知道兒子還活著,被他叔叔嬸子撫養著。於是我打算好好跟我爸談一談,把我兒子接到身邊,剛開始我爸不同意,後來在我堅持不懈地努力下,我爸爸同意瞭,就在他陪著我準備回華國接我兒子的時候,我和他雙雙遭遇瞭車禍,他為瞭保護我,受瞭很重的傷,當時我和他雙雙暈過去。等再醒來時,我無意中聽到瞭寧邁可和米莎的對話,說什麼老不死地對寧安太好之類的話,我覺得車禍的事情沒那麼簡單,便開始裝失憶。我爸爸卻再也沒有醒過來。律師拿出遺囑,宣佈我的後代占SL集團百分之三十的股份。正因為這一點,我更加不敢承認自己沒失憶,也放棄瞭接兒子到身邊的想法。因為我知道,一旦認回兒子,就是我和兒子喪命之時,寧邁可夫妻倆,為瞭錢財,什麼事都做得出來。後來我斷斷續續從他們夫妻倆嘴裡聽到林傢人的事情,知道我兒子娶瞭媳婦,我有瞭孫女和孫子,這樣一來,我更加有盼頭。就在我打算好悄悄離開B國去華國時,聽到瞭我兒子失蹤的消息,我懷疑是寧邁可夫婦所為,剛開始沒有證據,也正是因為寧邁可夫婦的瘋狂,令我打消瞭跟你們相認的念頭,怕給你們帶來災禍,後來有瞭證據,也沒敢跟你們相認。就這樣,我渾渾噩噩過瞭這幾年,直到前幾天聽到你主動要跟我相認的消息,我的心再次活過來,多虧你是個聰明的孩子,先向寧邁可表示要放棄股份,不然你和傢裡人的安全……”
林沁心疼奶奶,看得出來,奶奶非常渴望親情,求而不得幾十年,過得很苦。
上一世,她沒發現林老婆子手裡的那些東西,更沒有買到奶奶的那副黃金手鐲,奶奶一生都沒敢跟她和傢裡人相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