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不喜歡裹小腳的女人

作者:宮堡雞丁 字數:3514

王立不喜歡裹小腳女人,更不希望“秦淮七絕”和朱徽娖被裹成小腳,卻又有心無力!

因為,“秦淮七絕”至今沒有出現,也不知她們身在何處!

朱徽娖身居皇宮,由周皇後悉心照料,她是否會裹小腳,由不得自己決定!

此時此刻,也沒有權力和立場去反對!

在王立看來,從南宋至現在的明末,女子裹腳之風能夠盛行,是源於文人雅士的病態喜好!

就如宋代蘇軾的《菩薩蠻》、明代唐寅的《詠纖足俳歌》,將裹腳女子的病態美推崇到瞭極至!

在這種風氣下,如果沒有裹小腳的女子,幾乎很難嫁得出去!

但,王立又很好奇!

為何趙倩、柳如嫣沒有裹小腳?

這個問題,仿佛戳到瞭柳如嫣的痛處!

讓她難以啟齒!

將大腳藏得嚴嚴實實,低聲說道:“妾身沒有纖足,隻因父母早亡,自幼就寄養在二叔傢裡;

二嬸本就體弱多病,二叔死後,傢裡更是窮得揭不開鍋,哪有條件給妾身裹足啊!”

“我去!小腳有什麼好的?路都走不穩!

要是八旗兵打過來,那些裹瞭小腳的女人,連逃跑的機會都沒有!

所以嘛,你應該慶幸才對!”

王立的安慰,沒能消除柳如嫣的遺憾!

直到現在,她仍然以“纖足”為美,以大腳為恥!

沒辦法!

幾百年來,“纖足為美”,“三寸金蓮”的認識根深蒂固,早就烙在每個人的心裡!

不可能說變就變!

問及趙倩沒有纏足的原因,柳如嫣搖瞭搖頭。

這個時代,足部是女人的隱私,人人避之不及!

她不可能打聽別人的隱私!

若想知道,隻有問趙倩本人瞭!

“其實,每個女子都希望自己是“三寸金蓮”,卻往往事與願違!

隻有傢境良好、母親或祖母尚在的女子,才會特意挑選八月二十四的這天,給傢中的女娃第一次纏足!

就如二嬸傢裡,窮得都揭不開鍋瞭,哪有錢買裹佈和睡鞋?”

稍細一想,柳如嫣的話不無道理!

若要裹足,最佳的起始年紀,是在四歲左右。

這一裹,就要裹好幾年!

長年的打理費用,也是一筆不小的開銷!

正所謂“小腳一雙,眼淚一缸”!

對傢境貧寒的女子來說,沒能裹成三寸金蓮,何嘗不是一種幸運?

不,在這個時代,這不是幸運!

這樣的女子,可能一輩子都無法嫁人,一輩子都無法抬起頭!

這麼一想,北方的蒙古女人和女真女人,她們才是最幸運的!

想起沒有裹足的海蘭珠,想起沒有裹足的葉赫那拉什麼舒,又想起瞭柳如嫣想買的那個小娃!

“對瞭,那個叫楊愛的小女娃,她有沒有裹足?”

“沒有!”

柳如嫣的回答非常肯定:“妾身第一次見到她,是在吳江的“歸傢院”;

在這之前,她應該被轉賣過許多次;

她雖然長得俊俏,但買走她的各個老鴇,都想著轉手掙快錢,不可能用幾年的時間給她裹腳!”

王立點點頭,繼續問道:“她被逸香樓買走之後,蘇姑姑會不會幫她裹小腳?

看得出來,蘇姑姑很想把她培養成花魁哦!

不會,連這點錢都舍不得吧?”

“不,也不會!”柳如嫣搖搖頭,非常肯定地說道:“因為,她的虛歲已經十五,早就過瞭裹腳的最佳年紀!

而且,逸香樓是勾欄,又不是娼妓院!

蘇姑姑給她的定位是歌妓,不是娼妓!

所以,她更不需要裹小腳瞭!”

哦,對啊,楊愛那小娃不是娼妓!

又一個幸運的女娃!

好像,從教坊司出來的歌妓、舞妓和樂妓,也沒幾個裹小腳的嘛!

這麼說來,定位高端的青樓,確實與坊間的娼妓院不一樣!

隻希望,教坊司和坊間青樓出身的“秦淮七絕”,也能這般幸運!

可是,皇宮裡的朱徽娖,她又咋辦?

按照宮裡人的脾性,必會給她裹成“精美”的三寸金蓮!

必須得想個辦法阻止!

可是,又從何阻止?

據說,歷史上清軍入關之後,順治皇帝曾頒佈禁令:凡裹腳女子入宮者,處以斬刑。

幾年後,順治皇帝再頒禁令:凡抗旨裹腳者,其父或夫杖八十,放逐三千裡。

後來的康熙皇帝也多次重申禁令,卻沒能阻止坊間女子的裹腳之風!

反而,很多旗人女子也學著漢人女子的模樣,偷偷裹起瞭小腳!

沒辦法!

這個時代,就是推崇三寸金蓮!

特別是《金瓶梅》,以及諸多病態的文人墨客!

沒辦法!

這個時代的裹小腳,就跟後世的割雙眼皮、隆鼻、抽脂瘦腰一樣!

已經成瞭一種審美文化!

憑自己的一人之力,與整個社會普遍認同的審美觀對抗,無疑是徒勞無功!

沒有辦法,隻能慢慢想辦法!

別人我管不著!

至少,朱徽娖不能裹小腳!

還好,她剛滿周歲,應該還在蹣跚學步!

還有的是時間!

……

在孫元化看來,自己必死無疑!

回京之前,他連遺書都寫好瞭!

估計傢裡人,已經備好瞭棺木!

卻沒想到,在西廠北鎮撫司的詔獄中呆瞭幾天,既沒人過來審訊,更沒人動刑!

幾天後,還換瞭身幹凈衣服,被錦衣衛帶往繡春樓!

早就聽說西廠的審訊方式特別,卻沒見過如此奇怪的審訊!

其實,沒什麼好隱瞞的!

你們不必浪費時間,想問什麼盡管開口!

你們不用動刑,更不需要美人計,我全都招供!

隻求一個痛快!

“巡撫大人,你可知罪?”

王立舉起酒碗,雲淡風輕。

孫元化沒敢舉碗,咽瞭口口水,低聲嘆道:“犯官知罪,知罪!

早就有人提醒過我,山東兵與遼東兵不睦;

也有人提醒過我,孔有德與耿仲明二人,絕不能托以大任!

這些提醒,我都沒放在心上!

孔賊叛亂之初,我不該心存僥幸!

更不該讓餘大成按兵不動!

孔賊坐大,皆我之過!

餘大成是被我所累,張大可也是因我而死!

十幾座城池失陷,十幾萬百姓流離失所,大批的士卒戰死或投賊,大批的糧草軍餉被奪,皆是我之過失!

犯官,全都認罪!

還請廠公向皇上求情,赦免麾下所有將領!

他們都是奉命而行!

還請皇上不要怪罪他們!”

孫元化毫無隱瞞,自己攬下瞭所有罪責。

隻求一個痛快!

然而,王立卻淡淡一笑,搖瞭搖頭:“你的罪責,本廠公自會查明!

但,你還有一條最大的過失!

你可知道?”

王立的問話,孫元化自然是一臉懵逼。

細想之後,沉著應道:“犯官沒有隱瞞!犯官實在不明!若真有其他罪責,還請廠公明示!”

“巡撫大人,你辜負瞭恩師徐光啟的期待,辜負瞭孫閣老的信任!

直到現在,你都沒有造出紅夷大炮!

這,難道不是重大過失?”

面對指責,孫元化本想拒絕招認。

細想之後,卻又默認瞭。

廠公的指責,其實也沒錯!

自己崇尚西學,信仰天主教,皆是受到徐光啟的影響!

研究紅夷大炮,確實受瞭徐光啟的指點!

自己與徐光啟,確實是亦師亦友!

崇禎元年,自己能夠復出,確實是受袁崇煥的引薦;

後來升任“兵部司務”,能夠築臺造炮,確實是受瞭孫承宗的舉薦!

這些都沒說錯!

但是,要造紅夷大炮,除瞭有專業的鑄炮師,還需要足夠的銀子,以及多個部門的緊密配合!

然而,別說是銀子,連個鑄鐵工坊都沒有!

怎麼造大炮?

升任登萊巡撫的一年多時間,沒能造出紅夷大炮,這是事實!

但,也有一定客觀原因!

罷瞭,罷瞭!

那麼多的死罪都認瞭,多一條也無所謂!

桌上的酒,一飲而盡。

正要夾菜,這才發現不對勁兒!

這不是“斷頭酒”和“斷頭飯”麼?

怎麼廠公也在吃?

疑惑中,王立又是呵呵一笑:“巡撫大人,眼前有個戴罪立功的機會!

不知,你想不想要?”

呵!

戴罪立功?

這可能麼?

若能判個斬刑,不被凌遲處死,已經是燒高香瞭!

“廠公,我能說的都說瞭!

能認的罪都認瞭!

隻希望,廠公和皇上能大發慈悲,別將我傢中的女眷送往教坊司!”

“可以!我給你兩年時間,給你足夠的鑄鐵、火藥和銀子,再給你足夠的鑄炮師!

如果,你能在兩年之內造出我想要的大炮,一切都好說!

如果……造不出大炮,那麼……”

王立沒有說下去。

看得出來,孫元化的腦袋已經懵瞭!

不論再說什麼,他也聽不見!

既然目的已經達到,再說就是廢話瞭!

剛走出房門,李高趕緊迎上來。

“廠公,屬下查過瞭:從南宋至現在,皇宮裡的公主都是四五歲纏足;

歷朝的皇後和各級嬪妃,基本都是三寸金蓮!”

“我去!什麼叫“基本都是”?難道還有例外的?”

“有,還真有例外的!

太祖皇帝的馬皇後,就沒有纏足!

據史官所說,馬皇後幼時父母早亡,孤苦伶仃,被郭子興收為養女,錯過瞭纏足的最佳年紀;

所以,馬皇後確實沒有纏足!

被封皇後之後,馬皇後總是穿著修長的衣裙,生怕自己的大腳掃瞭皇傢的顏面!”

“你確定?”

“確定!”

李高十足的肯定,王立實在失望!

細細一想,好像有點印象!

對啊,著名的“大腳皇後”啊!

就是因為她的諫言,普通百姓的女子在出嫁時,可以穿著皇後的專用禮服——鳳冠霞帔!

差點把她給忘瞭!

唉!

沒戲瞭!

還指望著,找個沒有纏足的公主或嬪妃之事例,說服周皇後不要給朱徽娖纏足。

這條路,估計是走不通瞭!

確實沒辦法!

這個時代,上至皇室宗親,下至平民百姓,都以“三寸金蓮”為美,都以正常的“大腳”為恥!

唉!

人傢裹小腳,是在追求“美”的權利呢!

這種美,真的欣賞不來!

不過嘛,“錯過最佳年紀”就不能裹小腳,確實是個好辦法!

簡單粗暴,非常有效!

等到時機成熟,咱就用這招!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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