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拐賣五萬人口,死罪!

作者:宮堡雞丁 字數:3503

張論彈劾王立“略賣人口”,並且略賣瞭五萬人口,並非空穴來風!

而是,有法可依!

因為……

明朝,跟歷史上的所有封建王朝一樣,是“以農為本”的社會體系。

縱然明朝有瞭資本主義的萌芽,卻還是典型的農耕體制。

立國之初的明朝,剛剛經歷瞭戰亂,經濟凋敝,田園荒蕪,流民失所。

再加上戶籍和土地冊散失嚴重,人口流動較大,朝廷的賦稅和徭役很難征收。

於是,朱元璋下令,對全國戶口進行核查,並整頓戶籍,強化賦稅和徭役的管理。

明朝嚴格的戶籍制度,由此誕生。

明朝的百姓,按照職業詳細分為民戶、軍戶、匠戶、樂戶等籍;

各種戶籍世襲職業,不容更改!

其中,

民戶,世代務農,向地方和朝廷繳納田稅,並且服相應的徭役;

軍戶,世代鎮守在各地的“衛所”,閑時屯田,戰時從軍;

匠戶,世代為宮廷、官府及官營作坊服勞役,以額定的薪酬為生;

樂戶,就是教坊司的各種妓女,世代為妓;

這樣的戶籍政策,繼承自元朝的“諸色戶計”,卻又略有不同;

一般來說,隻要祖上是什麼戶籍,子子孫孫,世世代代都是同樣的戶籍!

當然,民戶除外。

因為,民戶可以參加嚴格的科舉考試,可以為官!

為瞭保障賦稅的征收,朝廷對民戶的“裡甲”制度特別嚴格!

將一百一十“民戶”編為一“裡”,丁糧最多的十戶任“裡長”,其餘的一百戶為“甲首”;

《明會典》中嚴格規定,民戶“不出一裡之間,朝出暮入,作息之道相互知”!

也就是說,任何“民戶”離鄉百裡以上,比如進京考試,或者離鄉投奔親屬,必須持縣府頒發“路引”;

否則,必被當成無籍流民加以逮捕!

當然,遵紀守法的民戶,被稱為“良人”。

如果有人將某個“良人”強行擄為傢奴,或賣給他人為奴為婢,則稱為“略賣”;

在元朝時期,“略賣”是殺頭的大罪!

到瞭明朝,對“略賣”人口的定義更加完善,懲戒卻有所減輕。

《明會典》中,“設方略誘取良人及略賣良人為奴婢”者中,有明確的量刑和懲戒措施:

“略賣良人為妻妾子孫者,杖一百,徒三年”;

“略賣良人為奴婢者,杖八十,徒二年”;

“略賣子孫為奴婢者,杖八十”;

“略賣弟妹、侄子、侄孫、外孫為奴婢者,杖八十、徒兩年”;

“略賣子孫之妾為奴婢者,減二等”;

五萬山西的饑民被遷往四川,可以理解為被“略賣”到四川!

因為,這批饑民是被錦衣衛“護送”到四川!

沒有路引!

那時的山西巡撫和知府、知縣逃得一幹二凈,不可能發放路引!

也不可能發放五萬張路引!

饑民們在四川種植煙葉,拿工錢,享一日兩餐,可以理解為被“略賣”給王立為奴!

如果被認定為略賣人口,按照《明會典》的量刑規定,王折的屁股,將被打幾百萬杖!

不被打死才怪!

其實,剛開始,五萬饑民遷往四川,張論著實高興瞭好一陣子!

隻需稍稍運作一番,這批饑民就可補足衛所的逃兵!

對此,王立自然不樂意!

由西廠牽頭,以每畝三百錢的租金,在四川租下一百萬畝糧田,張化也高興瞭好一陣子!

畢竟,這批糧田是各個衛所的屯田!

衛所的軍戶早就潰散,這批糧田本就荒在那裡!

饑民到來之後,每年三十萬的租金,全都進瞭張論的口袋,他自然樂意!

但,漸漸地,張論不滿足於每年的三十萬!

在他看來,煙葉加工成卷煙之後,每畝的收益是幾十兩、幾百兩,甚至上千兩銀子!

於是,他要求將租金加到八百錢!

王立自然拒絕!

張論想效仿王立的做法,招募百姓到其它的衛所種植煙葉,可惜沒能成功!

因為,他沒有王立那樣的膽量!

不敢知法犯法!

就算他想“變通”一下,當地的百姓,也不敢“出一裡之間”!

更不敢將自己的糧田改種煙葉!

若是收成不好,或者煙葉賣不出去,一傢老小隻能餓死!

沒辦法,四川的百姓,就是這麼淳樸!

或者說,此時的他們,還能吃得上飯!

隻想當良人!

還不至於鋌而走險!

其實,如果四川百姓逼得像陜西或山西那樣,連造反都敢的時候,就不用張論苦口婆心地遊說瞭。

王立的料想,沒有錯!

張論確實是眼饞瞭!

加收租金不成,又不敢對西廠用強,就把王立“略賣”人口一事,捅到瞭京師!

如今,王立遭到彈劾!

證據確鑿!

如果朱由檢降罪下來,王立必是死罪!

滿朝官員,幾乎都看王立不爽!

就算沒有仇怨的,也在眼紅!

巴不得弄死他!

於是,朝中的文官們再也沒有派別之爭,全都調轉槍頭,直指西廠!

但,魏忠賢不敢讓王立倒臺!

那批饑民遷往四川,其中的前因後果,魏忠賢自然知曉!

於是,閹黨成員與朝中文官們,再一次噴得你死我活!

大殿裡,又變成瞭菜市場!

朱由檢就像個看客,端坐龍椅之上,一言不發!

他的所思所想,沒人知道!

直到王立進殿,菜市場終於安靜下來!

“皇上!西廠將山西百姓遷往四川,確實是賑災的一部分必要措施!

但,王公公並未上報朝廷!

這批百姓沒有路引,確實是事實!

下官以為,王公公雖是出於賑災所慮,但違反大明律法,是不爭的事實!

王公公身為西廠提督,知法犯法,藐視皇上,略賣百姓數額巨大,理當革職查辦!”

周延儒話音剛落,殿上從人正要附和,王立及時說話瞭:“首輔大人,你誣陷本廠公略賣百姓,可有證據?”

“按大明律法,民戶離鄉百裡而無路引,既可判為流民!

這批百姓,是由西廠錦衣衛押送至四川,沿途各州各縣皆可為證!

還不是證據確鑿?”

“首輔大人,此言差矣!”

王立淡然一笑,向朱由檢和眾臣拱手致意,然後說道:“

大明的律法中有明確規定,略賣人口的對象,必須是“良人”或自傢親屬!

然,本廠公前往山西賑災之時,各州各府的“黃冊”皆被流賊損毀!

也就是說,這批百姓,已經沒有戶籍證明!

首輔大人,請註意:這批百姓的身份是“流民”,而不是“良人”!

更不是本廠公的親屬!

何來“略賣”一說?”

王立的強行詭辯,滿殿的文官,頓時全都懵瞭!

周延儒氣得滿臉通紅,怒指著王立:“王二狗!大殿之上,豈容你胡言亂語!

那批百姓……隻是黃冊損毀!

他們本來的身份都是民戶!

並非你口中的“流民”!

你略賣人口,竟敢……”

“首輔大人!”

王立打斷周延儒的話,不緊不慢地說道:

“萬歲爺早就下瞭口諭,戶部、吏部已將本廠公的名字改為“王立”,還請多加註意!

另外,我想請教首輔大人和各位大人:

如果發現某人沒有“路引”,又查不到他的戶籍,應該作何處置?

是以“流民”的身份逮捕入獄,還是以“偷漏重稅”發配充軍?

若要遣回原籍,又該遣往何處?

若是五萬個這樣的流民,又將遣回何處?”

音落,殿內一陣竊竊私語。

商議多時,仍無定論。

沒辦法!

王立一再強調“沒有戶籍”或“查不到戶籍”,著實給文官們出瞭個難題!

正常來說,各州各府很少遇到“流民”!

即便遇到,也就一兩個!

如果查獲的流民沒有犯罪記錄,一般都是責打幾杖,然後遣回原籍,順便罰些銀兩。

現在的問題是,明知那批百姓隸屬山西,卻因黃冊損毀,查不到他們的“戶籍”!

就算強行送回原籍,在沒有原始黃冊的情況下,當地的官員也不敢接收!

眾臣實在沒想到,略賣五萬百姓的事實,王立僅僅以“黃冊損毀”為由,就簡單地大事化小瞭!

沒辦法!

眾臣仍在議論紛紛,王立又說話瞭:“山西的民變愈演愈烈,洪總督正在調集各方兵馬清剿!

若是這批流民返回山西,身無銀兩,傢無糧田,必會加入“三十六路”流賊之例!

今,本廠公以“流民”的身份暫且安置於四川,他們全都遵紀守法,勤勞耕作;

他們,不僅沒有為禍四川百姓,還給四川的地方帶來可觀的賦稅收入;

等到山西流賊被徹底剿滅,本廠公必會將他們遣回山西,核實戶籍,妥善安置!

所以,還請萬歲爺明鑒!”

此時,此刻,王立把包袱扔給朱由檢,他會如何裁定,幾乎沒有懸念。

眾臣雖有不甘,卻又無可奈何。

然而,朱由檢的話,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廠公……對山西的流民安置之法,確實有獨到之處,是為各地安置亂民之典范!

今,朕想知道的是,一百萬畝的香草,如果全部加工成卷煙,能換得多少銀子?”

此話一出,眾臣全都傻瞭眼!

包括王立!

特別是王立!

幾乎,想死的心都有瞭!

張論的奏書中,並沒提到這批百姓在種植煙葉!

閹黨和眾臣,雖然爭得面紅耳赤,爭得你死我活,卻保持著高度的默契!

“種植煙葉”這個關鍵問題,從沒人在殿上提出!

但,朱由檢還是知道瞭!

或許,他早就知道!

或許,他早就想問這個問題!

又或許,他已經在暗中調查瞭!

種植煙葉,再加工成卷煙的高額利潤,他必然知道!

很明顯:各級官員和坊間百姓的“吸燕”,他不再介意!

此時,此刻,他隻想著從中抽稅!

他真的是窮怕瞭!

王立正在苦思對策,朱由檢又說話瞭:“關於種植香草的收益,諸位大人可詳加調查!

一個月內,各自呈上奏書!

退朝!”

尼瑪!

這一次,王立徹底無語瞭!

這個朱由檢!

變得狡猾狡猾的!

竟然,讓眾臣“各自呈上奏書”!

你玩這一手,還讓不讓我活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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