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論彈劾王立“略賣人口”,並且略賣瞭五萬人口,並非空穴來風!
而是,有法可依!
因為……
明朝,跟歷史上的所有封建王朝一樣,是“以農為本”的社會體系。
縱然明朝有瞭資本主義的萌芽,卻還是典型的農耕體制。
立國之初的明朝,剛剛經歷瞭戰亂,經濟凋敝,田園荒蕪,流民失所。
再加上戶籍和土地冊散失嚴重,人口流動較大,朝廷的賦稅和徭役很難征收。
於是,朱元璋下令,對全國戶口進行核查,並整頓戶籍,強化賦稅和徭役的管理。
明朝嚴格的戶籍制度,由此誕生。
明朝的百姓,按照職業詳細分為民戶、軍戶、匠戶、樂戶等籍;
各種戶籍世襲職業,不容更改!
其中,
民戶,世代務農,向地方和朝廷繳納田稅,並且服相應的徭役;
軍戶,世代鎮守在各地的“衛所”,閑時屯田,戰時從軍;
匠戶,世代為宮廷、官府及官營作坊服勞役,以額定的薪酬為生;
樂戶,就是教坊司的各種妓女,世代為妓;
這樣的戶籍政策,繼承自元朝的“諸色戶計”,卻又略有不同;
一般來說,隻要祖上是什麼戶籍,子子孫孫,世世代代都是同樣的戶籍!
當然,民戶除外。
因為,民戶可以參加嚴格的科舉考試,可以為官!
為瞭保障賦稅的征收,朝廷對民戶的“裡甲”制度特別嚴格!
將一百一十“民戶”編為一“裡”,丁糧最多的十戶任“裡長”,其餘的一百戶為“甲首”;
《明會典》中嚴格規定,民戶“不出一裡之間,朝出暮入,作息之道相互知”!
也就是說,任何“民戶”離鄉百裡以上,比如進京考試,或者離鄉投奔親屬,必須持縣府頒發“路引”;
否則,必被當成無籍流民加以逮捕!
當然,遵紀守法的民戶,被稱為“良人”。
如果有人將某個“良人”強行擄為傢奴,或賣給他人為奴為婢,則稱為“略賣”;
在元朝時期,“略賣”是殺頭的大罪!
到瞭明朝,對“略賣”人口的定義更加完善,懲戒卻有所減輕。
《明會典》中,“設方略誘取良人及略賣良人為奴婢”者中,有明確的量刑和懲戒措施:
“略賣良人為妻妾子孫者,杖一百,徒三年”;
“略賣良人為奴婢者,杖八十,徒二年”;
“略賣子孫為奴婢者,杖八十”;
“略賣弟妹、侄子、侄孫、外孫為奴婢者,杖八十、徒兩年”;
“略賣子孫之妾為奴婢者,減二等”;
五萬山西的饑民被遷往四川,可以理解為被“略賣”到四川!
因為,這批饑民是被錦衣衛“護送”到四川!
沒有路引!
那時的山西巡撫和知府、知縣逃得一幹二凈,不可能發放路引!
也不可能發放五萬張路引!
饑民們在四川種植煙葉,拿工錢,享一日兩餐,可以理解為被“略賣”給王立為奴!
如果被認定為略賣人口,按照《明會典》的量刑規定,王折的屁股,將被打幾百萬杖!
不被打死才怪!
其實,剛開始,五萬饑民遷往四川,張論著實高興瞭好一陣子!
隻需稍稍運作一番,這批饑民就可補足衛所的逃兵!
對此,王立自然不樂意!
由西廠牽頭,以每畝三百錢的租金,在四川租下一百萬畝糧田,張化也高興瞭好一陣子!
畢竟,這批糧田是各個衛所的屯田!
衛所的軍戶早就潰散,這批糧田本就荒在那裡!
饑民到來之後,每年三十萬的租金,全都進瞭張論的口袋,他自然樂意!
但,漸漸地,張論不滿足於每年的三十萬!
在他看來,煙葉加工成卷煙之後,每畝的收益是幾十兩、幾百兩,甚至上千兩銀子!
於是,他要求將租金加到八百錢!
王立自然拒絕!
張論想效仿王立的做法,招募百姓到其它的衛所種植煙葉,可惜沒能成功!
因為,他沒有王立那樣的膽量!
不敢知法犯法!
就算他想“變通”一下,當地的百姓,也不敢“出一裡之間”!
更不敢將自己的糧田改種煙葉!
若是收成不好,或者煙葉賣不出去,一傢老小隻能餓死!
沒辦法,四川的百姓,就是這麼淳樸!
或者說,此時的他們,還能吃得上飯!
隻想當良人!
還不至於鋌而走險!
其實,如果四川百姓逼得像陜西或山西那樣,連造反都敢的時候,就不用張論苦口婆心地遊說瞭。
王立的料想,沒有錯!
張論確實是眼饞瞭!
加收租金不成,又不敢對西廠用強,就把王立“略賣”人口一事,捅到瞭京師!
如今,王立遭到彈劾!
證據確鑿!
如果朱由檢降罪下來,王立必是死罪!
滿朝官員,幾乎都看王立不爽!
就算沒有仇怨的,也在眼紅!
巴不得弄死他!
於是,朝中的文官們再也沒有派別之爭,全都調轉槍頭,直指西廠!
但,魏忠賢不敢讓王立倒臺!
那批饑民遷往四川,其中的前因後果,魏忠賢自然知曉!
於是,閹黨成員與朝中文官們,再一次噴得你死我活!
大殿裡,又變成瞭菜市場!
朱由檢就像個看客,端坐龍椅之上,一言不發!
他的所思所想,沒人知道!
直到王立進殿,菜市場終於安靜下來!
“皇上!西廠將山西百姓遷往四川,確實是賑災的一部分必要措施!
但,王公公並未上報朝廷!
這批百姓沒有路引,確實是事實!
下官以為,王公公雖是出於賑災所慮,但違反大明律法,是不爭的事實!
王公公身為西廠提督,知法犯法,藐視皇上,略賣百姓數額巨大,理當革職查辦!”
周延儒話音剛落,殿上從人正要附和,王立及時說話瞭:“首輔大人,你誣陷本廠公略賣百姓,可有證據?”
“按大明律法,民戶離鄉百裡而無路引,既可判為流民!
這批百姓,是由西廠錦衣衛押送至四川,沿途各州各縣皆可為證!
還不是證據確鑿?”
“首輔大人,此言差矣!”
王立淡然一笑,向朱由檢和眾臣拱手致意,然後說道:“
大明的律法中有明確規定,略賣人口的對象,必須是“良人”或自傢親屬!
然,本廠公前往山西賑災之時,各州各府的“黃冊”皆被流賊損毀!
也就是說,這批百姓,已經沒有戶籍證明!
首輔大人,請註意:這批百姓的身份是“流民”,而不是“良人”!
更不是本廠公的親屬!
何來“略賣”一說?”
王立的強行詭辯,滿殿的文官,頓時全都懵瞭!
周延儒氣得滿臉通紅,怒指著王立:“王二狗!大殿之上,豈容你胡言亂語!
那批百姓……隻是黃冊損毀!
他們本來的身份都是民戶!
並非你口中的“流民”!
你略賣人口,竟敢……”
“首輔大人!”
王立打斷周延儒的話,不緊不慢地說道:
“萬歲爺早就下瞭口諭,戶部、吏部已將本廠公的名字改為“王立”,還請多加註意!
另外,我想請教首輔大人和各位大人:
如果發現某人沒有“路引”,又查不到他的戶籍,應該作何處置?
是以“流民”的身份逮捕入獄,還是以“偷漏重稅”發配充軍?
若要遣回原籍,又該遣往何處?
若是五萬個這樣的流民,又將遣回何處?”
音落,殿內一陣竊竊私語。
商議多時,仍無定論。
沒辦法!
王立一再強調“沒有戶籍”或“查不到戶籍”,著實給文官們出瞭個難題!
正常來說,各州各府很少遇到“流民”!
即便遇到,也就一兩個!
如果查獲的流民沒有犯罪記錄,一般都是責打幾杖,然後遣回原籍,順便罰些銀兩。
現在的問題是,明知那批百姓隸屬山西,卻因黃冊損毀,查不到他們的“戶籍”!
就算強行送回原籍,在沒有原始黃冊的情況下,當地的官員也不敢接收!
眾臣實在沒想到,略賣五萬百姓的事實,王立僅僅以“黃冊損毀”為由,就簡單地大事化小瞭!
沒辦法!
眾臣仍在議論紛紛,王立又說話瞭:“山西的民變愈演愈烈,洪總督正在調集各方兵馬清剿!
若是這批流民返回山西,身無銀兩,傢無糧田,必會加入“三十六路”流賊之例!
今,本廠公以“流民”的身份暫且安置於四川,他們全都遵紀守法,勤勞耕作;
他們,不僅沒有為禍四川百姓,還給四川的地方帶來可觀的賦稅收入;
等到山西流賊被徹底剿滅,本廠公必會將他們遣回山西,核實戶籍,妥善安置!
所以,還請萬歲爺明鑒!”
此時,此刻,王立把包袱扔給朱由檢,他會如何裁定,幾乎沒有懸念。
眾臣雖有不甘,卻又無可奈何。
然而,朱由檢的話,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廠公……對山西的流民安置之法,確實有獨到之處,是為各地安置亂民之典范!
今,朕想知道的是,一百萬畝的香草,如果全部加工成卷煙,能換得多少銀子?”
此話一出,眾臣全都傻瞭眼!
包括王立!
特別是王立!
幾乎,想死的心都有瞭!
張論的奏書中,並沒提到這批百姓在種植煙葉!
閹黨和眾臣,雖然爭得面紅耳赤,爭得你死我活,卻保持著高度的默契!
“種植煙葉”這個關鍵問題,從沒人在殿上提出!
但,朱由檢還是知道瞭!
或許,他早就知道!
或許,他早就想問這個問題!
又或許,他已經在暗中調查瞭!
種植煙葉,再加工成卷煙的高額利潤,他必然知道!
很明顯:各級官員和坊間百姓的“吸燕”,他不再介意!
此時,此刻,他隻想著從中抽稅!
他真的是窮怕瞭!
王立正在苦思對策,朱由檢又說話瞭:“關於種植香草的收益,諸位大人可詳加調查!
一個月內,各自呈上奏書!
退朝!”
尼瑪!
這一次,王立徹底無語瞭!
這個朱由檢!
變得狡猾狡猾的!
竟然,讓眾臣“各自呈上奏書”!
你玩這一手,還讓不讓我活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