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64章 城堡裡有隻卷福

作者:白雨涵 字數:2261

“嘎嘰!”

“嘎嘰!”

“嘎嘰!”

城堡的書房裡,時不時傳來難聽的鳥叫聲。風遊隼的幼雛相當醜陋,渾身隻有細到看不見的絨毛,卷卷的貼在皮上,整個看上去就像是拔掉毛的雞。與遨遊天空流線型身體的成年風遊隼相比,差距十萬八千裡。

李斯特卻很喜歡,畢竟是一隻會飛的魔獸。

現在城堡裡已經有一隻暴土狗,時不時會被他拉出去遛遛,放上幾根巖石刺,賞心悅目。如果再多一隻風遊隼,沒事有事召喚一道風刃,絕對拉風。

可惜隼類並不會認主,李斯特還沒想到,要怎麼馴養它。

隻能先喂著。

不過他已經讓城堡裡的女仆,縫制一副皮手套,他以前看過玩鷹的視頻,裡面的玩手都是帶著一副皮手套,讓鷹隼落在上面。似乎還有一種什麼小玩具,將玩具扔出去,吸引鷹隼撲擊,然後再把玩具收回來,鷹隼就隻會在附近盤旋,不飛走瞭。

“有空研究研究這個玩具,最好是去珊瑚城打聽打聽,有沒有會養鳥的獵戶,他們是怎麼馴服禽鳥的。”

晚宴吃的是烤偷果猴肉。

細膩比不上烤牛肉,稍微有點發柴,不容易撕咬。不過不知道是不是經常吃香椰果,猴肉烤出來後有股淡淡的椰汁清香味道,這是有別於一般烤肉的獨特口感,很受宴會上眾人的歡迎。

“如果能讓偷果猴的肉再細膩一點,絕對是會是一道名貴菜肴,我建議,小鎮可以大批飼養。”高爾泰吃得滿嘴都是油。

李斯特就要文雅許多,因為他並沒有選擇吃烤偷果猴肉,隻是看著別人大快朵頤:“能大批飼養是好事,我也是這麼決定的。但吃肉並不是好主意,猴子的智商比較高,應該訓練它們上樹摘果,替果農幹貨。”

按照傢鄉的理論,人和猴子是有共同祖先的,都是靈長類動物。

這個世界並沒有這種觀念,人就是人,不存在什麼進化。除瞭龍和精靈之外,一切生物都是比人類劣等的存在甚至於,在不少人心目中,龍和精靈也不過是神奇一點的生物,無法跟人相比。

吃龍……**靈……甚至人吃人……也不是沒有過。

所以他不吃,卻不會阻止別人吃。

以賽亞好奇問道:“大人,猴子真的能訓練好,幫果農幹活?”

“當然可以,就和訓練狗和馬一樣。”李斯特之所以如此肯定,是因為見過很多猴子表演。

還看過一則新聞,說是馬來西亞還是泰國,當地人會訓練猴子上樹摘椰果。有個果農因為虐待自傢的猴子,結果猴子一生氣,用野果將果農給砸死瞭。

現在,偷果猴的所有權歸屬李斯特所有,訓練成之後交給果農使用,肯定沒人敢虐待它們。

大概是不會發生砸死主人的情況。

“如果真的訓練好瞭偷果猴,那一定是有趣的情形,我從未想過,可以讓猴子替我們幹活。”佈萊爾仿佛已經看到瞭猴子摘果的畫面,哈哈大笑。

李斯特微笑著說:“既然如此,訓練偷果猴的工作,就交給佈萊爾你負責吧。”

“額,好吧,我覺得我能夠勝任。”

這時馬庫斯忽然說道:“大人,風遊隼的屍體怎麼處理,需要我再去一趟珊瑚城,將它賣掉嗎?”

風遊隼是低級魔獸,賣個十來枚金幣不成問題。

如果是以前,李斯特當然要賣錢,購買生活物資。

但現在小鎮並不缺錢花,黑色鬱金香的收入,就足夠支撐他幾十年的貴族享受。

財大氣粗的他,當場表示:“不用買瞭,肉先風幹,什麼時候舉辦一次風遊隼燒烤派對。至於其它部位,馬庫斯老師有什麼好的利用建議嗎?”

“鳥骨是中空的,尤其是風遊隼的骨頭,帶有風屬性的魔力,關節骨頭可以打造傳信用的骨哨,聲音非常響亮。大一點的骨頭,可以制作工具,輕盈結實,比鐵器更好用。此外它的羽毛,是制作箭矢的絕佳材料。”

馬庫斯很快就將風遊隼一身材料的用處,給規劃好:“大人即將學習箭術,正好需要一批箭矢。”

李斯特詢問:“鎮上有人會制作箭矢嗎?”

馬庫斯立刻回道:“我會,我的箭矢都是自己制作。”

“幸苦馬庫斯老師瞭。”李斯特端起酒杯,裡面是滿滿的帶啤酒花啤酒,“這一杯向你致敬,感謝下午那兩箭,留下瞭風遊隼,否則這會是巨大的禍患。”

“願為大人效力!”

馬庫斯痛快舉起不帶啤酒花的啤酒,一飲而盡。

……

篝火熄滅,滿天星光。

高爾泰、馬庫斯等人已經回返。

仆人們忙碌的收拾著宴會留下的殘局,李斯特端著管傢卡特送來的奶茶他習慣在臨睡前喝一杯奶茶。

牛奶的豐富營養,是他這副身體所急需的,十六歲,長身體的年紀。

“老爺,洗澡水已經為您準備好瞭。”

“風遊隼幼雛怎麼樣瞭?”

“還在使勁叫喚,不過已經喂瞭它很多小魚小蝦,它絕對不是餓瞭。不過老爺,這隻小鳥……真的挺醜的。”

“我同意你的說法,那麼,去看看這個小傢夥,如果它要叫喚一晚上,那就把它拿出去,我可不想半夜被吵醒。”李斯特將喝完的杯子,遞給卡特,向城堡裡走去。遇到幹活的仆人,仆人都會站住腳步,向他鞠躬施禮。

這種感覺很好。

他已經越來越適應貴族身份,腦袋和屁股都歪在瞭貴族階級這一邊誰敢動搖貴族的權力根基,就是跟他李斯特過不去!

“晚安,先生們,女士們。”露出一個無可挑剔的標準貴族笑容,李斯特開口說道,“希望你們晚上都能有一個好夢到天亮。”

“謝謝老爺。”

隨即,李斯特已經上瞭二樓,二樓是他的專屬。

卡特推開書房的房門,剛才還平靜的房間裡,立刻傳來難聽鳥叫聲“嘎嘰”、“嘎嘰”、“嘎嘰”。

“不管聽瞭多少次,依然覺得難聽。”李斯特看著簡單墊瞭點幹草的小窩裡,醜陋的卷毛小鳥,“卡特先生,你覺得它應該叫什麼名字?”

“城堡外面有隻從森林裡找來、並渾身打顫的抖森,這隻從香椰樹上找到、渾身發抖的小鳥也許可以叫做抖椰?”

盡管卡特理解錯瞭“抖森”的含義,李斯特還是笑起來:“卡特先生,你越來越幽默瞭。不過我不喜歡抖椰這個名字,它看上去細毛卷卷的,我希望它能有福氣活到飛翔那一天……叫它卷福吧。”

“唔,卷福……老爺,我覺得這個名字好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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