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8章
後勤處領導辦公室。
面對這樣的匪夷所思的要求,後勤處的齊處長一時之間還有點緩不過神來。
“趙大媽,您剛才的話,能夠再重復一遍嗎?”
“能。”趙興梅知道領導覺得這事不可思議,不敢相信,於是,她又清清楚楚重復瞭一遍,“我要向廠裡舉報我兒子江瑞。他工作不積極,不上進,隔三岔五請假。事實上,他沒有毛病,純粹是在傢裡閑著,要麼就去收購人傢傢裡的古董賣。這樣的員工是不是夠格開除瞭?”
齊處長聽完後,點瞭點頭:“工作確實是不積極!不過大媽咱們廠裡要開除一個人也是有規定的。我得查一查他的出勤表!如果出勤表出勤的天數太少瞭,咱們是可以開除的。”
“行,那我就在這兒等著,您去查。”
齊處長又一次被驚到瞭,他打瞭電話給辦公室的考勤員:“把這幾個月出勤表拿來。”
電話打完後,他實在是想不通,便問趙大媽:“我想問問您啊,您是怎麼想的啊?咱們這廠裡的效益好,是人人都羨慕的國營大廠。多少人削尖瞭腦袋都擠不進來,您這可倒好,竟然舉報自己的兒子,還想讓廠裡開除他。”
趙興梅看著齊處長面不改色:“我沒有別的想法,就覺得他既然不好好地幹,那就把工作讓給更需要的人吧。”
“就這?”
“就這!”
齊處長真的是被驚呆瞭。
以前就聽說過“大義滅親”這個詞,卻沒有想到,今兒竟然親眼見到這個壯舉瞭。
這大媽簡直太牛瞭!
出勤表很快就被人給送過來瞭,齊處長拿到瞭出勤表看瞭一眼上面的出勤,又合上瞭。
“江瑞的出勤率確實不高。”
“能開除瞭吧?”
考勤員聽到這話,眼珠子都快掉出來瞭,她以為自己聽錯瞭!
齊處長又問瞭考勤員兩句話:“江瑞的表現怎麼樣?在班上的時候工作積極嗎?”
考勤員說道:“不積極,平日裡一上班不認真上班就是找聊天。有時候,中午還去廠裡的便民商店去買酒,一邊喝酒一邊少鍋爐。”
“這麼危險沒人制止他?”
“有。但是他……不太愛聽的樣子!”
“行,我知道瞭。你去上班吧!”
考勤員走後,齊處長說道:“趙大媽您等等,我去和人事部商量一下。”
“快去,快去!”
齊處長找瞭幾位相應的領導把江瑞的情況一說,又把趙大媽的訴求跟廠裡領導都說瞭。
幾位領導也都挺吃驚的。
不過,很快也都做出瞭決定:“開除!這樣的人就站著茅坑不拉屎!對於不能給我們單位創造出價值的人,留著也是浪費資源,幹脆開除瞭吧!反正,這個人的名聲也不好,差點讓咱們單位變成瞭全國人民的笑柄!正好開除瞭他,給那些不好好工作的人都看看,不認真工作的下場。”
“行,那就這麼辦瞭。”
齊處長再回到辦公室裡,看見趙大媽,不等她開口問,他就直接說瞭結果:“開除!廠裡的領導們都贊成這個決定!那就宣佈開除瞭他!”
“領導們英明。”趙大媽豎起大拇指。
“現在您可以走瞭吧?”
“我還有一件事。”趙大媽說道,“既然他被開除瞭,他媳婦王莎也已經被單位裡開除瞭,這就是說他們夫妻都不是廠裡的工作人員,那他們是不是不應該占著單位裡的房子瞭!”
齊處長又是一愣。
心裡想:這趙大媽是幹嘛?
他的兒子是不是犯瞭什麼大逆不道的罪瞭?這當媽的竟然要對親兒子做到這種地步?
“齊處長?”
“對,是。”齊處長連連點頭,“要不是您提醒,這事兒我都差點忘記瞭。這房子屬於是咱們廠裡分配的,使用權歸大傢,這所有權歸廠裡。分房子的時候咱們也說瞭,必須在廠裡幹夠十五年,這房子才能夠歸個人所有。他們夫妻兩個人的工作年限都不夠,那房子確實是歸還的。”
“什麼時候辦手續?”趙興梅問道。
“快,我這宣佈瞭就能辦瞭!”齊主任說道,“今兒江瑞好像是又請假瞭是吧?那這樣,明天,明天等他一來上班,我們就立刻宣佈這件事。”
趙興梅得到瞭滿意的答案,緩緩從凳子上站瞭起來:“謝謝領導!”
“不客氣,那您慢走!”
齊處長把趙興梅送到瞭門外,看著趙興梅遠去的背影,他搖頭笑道:“真是活得久瞭,什麼事情都能看到。我還是頭一次見親媽這麼對親兒子的!但是,看著這親媽也不高興啊,好像也挺難過的啊……”
搞不懂,真的是搞不懂啊!
趙興梅從廠裡出來去等公交車,當媽的把兒子的工作和房子都給弄丟瞭,這心裡面肯定是不舒服的。
可是一想到留著這兩個禍害在傢裡,葉黎這孩子恐怕都不一定能生下來,她又覺得不可惜瞭。
王莎已經徹底鉆進瞭死胡同,人又軸得要死,為瞭生個二胎,把全傢人都給得罪瞭。
當母親的,甚至連自己的女兒苗苗都不要瞭。
她看著生氣。
幹脆都弄走好瞭!
這不能怪她,要怪就怪老二一傢不爭氣,不幹人事吧!
趙興梅已經完成瞭自己的任務,就等著江勛回來瞭,她知道自己兒子的脾氣其實挺隨她的。
既然江勛說瞭要讓王莎付出代價,他就一定會這麼做。
此刻,江勛沒有去上班,一直在跟著王莎。
今天是王莎下鄉去收東西的日子,先前幾次她都是跟著黃秀秀去幹,收來的東西賣出去,錢都要分給黃秀秀一半。
如今黃秀秀懷孕瞭,出去幹活的次數越來越少瞭,尤其是冬天也到瞭,她的肚子越來越大,肯定就更不會出門瞭。
還有一個更加重要的原因,就是黃秀秀懷孕瞭,並且懷的還是雙胞胎男孩,這讓她嫉妒地發瘋。
綜上兩個原因,王莎說什麼都不能夠和黃秀秀一起出門瞭,所以,便自己去收東西出手賣掉。
今天要去的地方,是她前幾天都已經踩好點的,並且已經跟主人把價錢談得差不多瞭。
這一次去瞭就能夠付錢,一旦貨物拿到手,去黑市上轉手一賣,兜裡的錢就鼓起來瞭。
並且這一次她收到的東西很是稀罕,可不是什麼盤子碗之類的東西,而是一塊印章。
聽說這個印章還是一塊名人的印章,光買過來就得花個兩千塊,轉手一賣,這不得上萬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