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怎麼的,分明很普通的五個字,沈初卻忽的紅瞭眼眶。不是感動,而是那種由內而生的熟悉感。
沈初的童年過得如履薄冰,胡美萱脾氣不好,沈高更不會護著自己。但凡胡美萱有丁點不高興的地方,都會將氣撒到沈初的身上。
挨餓挨打都是傢常便飯,雖然名義上是沈傢大小姐,但卻住在堆滿雜物的小小房間裡,胡美萱專註扇巴掌三十年,每次都能將沈初打得分不清東南西北。
誰都不知道,雖然那個小小的房間寒酸得不行,但卻是沈初獨自舔舐傷口的美好天堂,每當回到自己那個小天地的時候,沈初才終於覺得有瞭自我,可以放肆的抱著被子哭一場。
沈謙比沈初大整整四歲,沈謙德智體美全面皆優。是胡美萱的驕傲,外界都不知道沈謙是胡美萱領養的孩子,沈謙很爭氣,所以盡管是和沈傢以及胡美萱都沒有任何血緣關系,但卻過著大少爺一般優渥的生活。
反而是正統的沈傢大小姐沈初,反而過得不如沈傢的一條狗。
起初沈初是不喜歡沈謙的,因為他似乎對所有的東西都漠不關心,甚至在眼睜睜的看著她挨打的時候,他都不會多看一眼。
隻是每次沈初挨打以後,都會在她的臥室裡發現一管藥膏,沈初一直以為是沈傢哪個傭人見她可憐,所以才放在門口的,所以心安理得的用瞭。
直到有一天,沈謙突然穿著一身球服出現在她臥室門口,也不知道在門口站瞭多久,一直到沈初把臉上的腫痕都擦瞭藥之後,他才不冷不熱的淡然開口:“原來臉是被打腫的,我還以為你是嬰兒肥。”
“……”沈初被門口突然之間出現的沈謙,著實嚇得不輕,在沈傢,她活得像個驚弓之鳥。
可是……
嬰兒肥是什麼鬼?每天看著她挨打的時候,淡然冷漠的從她身邊走過去的人,莫非不是沈謙,而是他的靈魂嗎?他分明是眼睜睜看著她被胡美萱扇耳光的才是。
那會兒七八歲的沈初,委屈極瞭。認為沈謙就是故意來取笑她的。
可是沒想到他會突然上前,將籃球塞進瞭她的懷裡。
錯愕的沈初伸手抱過籃球,感覺那顆球似乎特別龐大。
他剛剛打完球的手,還有些臟。
然而卻無比溫柔的撫上瞭她微微腫起來的臉頰,聲音很輕柔,帶著喑啞的語調對著沈初開口,他說:“以後我保護你吧!”
那時候對著她承諾的聲音,真的好像此時此刻這一句溫柔有珍惜的‘初初,你瘦瞭’。
沈初不知道自己愣瞭多久,才能夠裝作若無其事的笑著回應瞭一句:“大概是現在不會挨打瞭,所以看著就瘦瞭。”
“怪我嗎?”沈謙後面的話沒有說完,但是沈初知道,沈謙想問的是,她有沒有怪他的不辭而別。
回憶就像是朔料袋子裡裝著的水,一旦有瞭缺口,便會源源不斷的湧出來。
沈初看著沈謙那雙好似蘊滿瞭星星的瞳孔,心裡抽瞭一下,說:“不愛瞭,所以不怪瞭。”
她的聲音有些薄涼,有些冷漠。
不再是當年沈謙記憶中的那個女孩兒,曾經的那個女孩兒,有著最倔強的外表,即便被人踐踏在腳底下,也依舊我行我素的保持著高傲的頭顱,但是卻裹著一顆溫柔的心。
而如今的沈初,外表變得柔弱瞭,讓人越發想要保護瞭,可是心卻越來越冷,讓人無法靠近,無法融化。
十八歲的時候,沈初以為自己沒瞭沈謙,就是沒有瞭靈魂的軀殼。可是現在才知道,人都是很薄情的動物。時間是治愈悲情的一劑良藥,也是發現一段新感情的催化劑。
就好比當年她蓄謀已久跋山涉水孤註一擲的去美國找沈謙,最後卻遇到瞭季黎,擁有瞭黑土。
她從不後悔自己的選擇,隻是有些可惜和沈謙之間的錯過。
可是緣分這個東西本來就是這樣,該錯過的,始終都要錯過的。
沈謙看著沈初有些憂傷又淡然的語氣,突然伸手摸瞭摸沈初柔軟的長發:“頭發長瞭,美瞭不少。”
沈初像是躲避瘟疫一樣,一下子朝著身後靠去,直直的撞在瞭車玻璃上,腦仁撞得生疼。她略有些驚恐的目光看著跟前的男人,小鹿斑比一樣純凈的眸子蘊著不安。
沈謙笑瞭,又轉換瞭話題:“那束花,收到瞭嗎?”
男人輕輕地眨瞭眨眼睛,纖長的睫毛比沈初還美。隻是一雙眸子,不知是不是黑夜的原因,顯得有些陰鬱……
洋甘菊,沈初最愛的花,確切的來說,這是因為沈謙,她才愛上的花。
沈謙第一次送她花的時候,是她十四歲的時候,那年,沈謙十八。
十八歲的沈謙,變得有些奇怪,雖然他對沈初還是一如既往的好,但沈初總覺得他有心事。
她把他當做她最親最親的人,她隻是想開口問他到底在煩惱些什麼,可是沒想到沈謙生平第一次對著沈初發瞭脾氣。
然後他離傢出走一個星期,沈傢的人竟沒有一人派人去找過他的下落。沈初心裡越發惶恐,她突然好後悔當初自己多管閑事,每日每日的擔驚受怕,生怕他再也不回來瞭。
可是一個星期以後,他又完好無損的回來瞭。還送瞭她一束洋甘菊。
他告訴她,洋甘菊的花語是苦難中的力量,不輸給逆境的堅強,還有逆境中的活力,也意味著親密的交往,不過最深的意思就是和好以及求原諒。
沈初至今還記得,那時的沈謙穿著一件白襯衣,和一條淺藍色的牛仔褲,在夕陽的餘暉下,一米八幾的個子,被陽光拉得格外欣長。
他拿著一束搭配著滿天星的洋甘菊,笑著問她,是否願意原諒他。
沈初笑著撲進瞭他的懷裡,眼淚濡濕瞭她的白襯衣,那也是第一次,她把‘哥哥’這個稱呼,變成瞭‘小謙’。
沈謙問她為什麼要叫‘小謙’,沈初說:“電視裡說,哥哥是要娶嫂子的,哥哥有瞭嫂子就不會保護我瞭。我還沒有長大,所以就算做個壞丫頭,也不要繼續叫你哥哥。叫‘小謙’,那你就是我的朋友瞭,朋友是不離不棄的。”
沈謙笑瞭,伸手揉瞭揉沈初的一頭短發,然後突然低頭看著她說:“那你把頭發留長,不然我帶你出門,別人還以為我帶瞭個小弟。”
從那天以後,沈初就蓄起瞭長發,她是個討厭麻煩的人,長頭發無論是洗還是吹,都很麻煩,可是卻為瞭他,她甘願麻煩……
誰知,這長發,一留,便留到瞭現在……
現在回頭想想,盡管她把‘哥哥’這兩個字改成瞭‘小謙’,盡管她為他的一句話而留起瞭長發,盡管他沒有結婚,可他還是不聲不響的離開瞭……
沈初深深的吸瞭一口氣,看著沈謙:“花很美,我很喜歡,但是我老公不喜歡,所以,恐怕我以後也不會喜歡瞭。”
突然,沈謙那一雙強而有力的手一把將沈初抓住,邪侫的眼底帶著妖冶般的深邃,他修長的手摩挲著沈初的無名指,然後強硬的將那枚戒指套在瞭沈初白如蔥尖的指關節下。
“你瘋瞭嗎?”沈初抬起手來就給瞭沈謙一巴掌,那速度快得讓自己咋舌。甚至她的大腦都還沒有跟上,巴掌就已經落在瞭男人的臉上。
沈初這力道不小,以至於沈謙愣是被她打得臉歪到瞭一邊去……
“對不……”沈初下意識的想道歉,可是話到瞭嘴邊,卻又僵住瞭。
無名指上的鉆戒,就像是一枚長在瞭指縫中的毒瘤。沈初拼瞭命的想將戒指取下來。
可是那枚戒指卻像是箍在瞭指關節處,沈初越是著急,就越發取不下來,直到手指紅腫瞭,就越發摳不下來瞭。
她覺得現在的沈謙,有些喪心病狂,可是卻覺得自己也正常不到哪兒去。
終於,她安靜瞭下來,不再糾結於手指,而是看著坐在旁邊的沈謙,伸手抹瞭一把有些幹澀的眼睛,質問他:“為什麼回來?為什麼這時候回來?為什麼還要回來?為什麼要把戒指套在我手上,為什麼要錯過我?為什麼要在錯過我之後又來擾亂我的生活?為什麼要讓我討厭你?為什麼要讓我恨你?為什麼?!!”
“因為怕你忘記我。”男人俊美如玉的臉上,劍眉入鬢,雙眼黑如點漆,黑白分明的眼睛,仿佛夜空中最璀璨的星子,綴滿星光。
那麼深情款款的看著她說:“愛我一輩子,恨我一輩子,終究都會記得一輩子,不是嗎?”
大概是沈謙的目光太深邃,太幽遠,所以沈初愣瞭好一陣,才回:“不會的,我不會恨你的。你變得那麼陌生,陌生得讓我看不到一點當初的影子,我又怎麼會恨一個陌生人?”
沈初話音剛落,旁邊的車門突然被人從外面拉開。
沈初錯愕的回頭,隻見季黎單手撐在瞭車門門框上,彎下腰來,嘴角噙著一抹意味深長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