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摸魚

作者:我喝大麥茶 字數:2452

溫雪剝出的第一個菱角,卻是給瞭正在努力剝菱角而不得的趙思在。

菱角不是隨隨便便徒手就能剝出來的。

趙思在接過瞭,輕輕放入口中,咬一口,清香脆甜,嫩而多汁。她總算明白瞭,程赫為什麼大老遠走過來而不叫苦,這真是值得啊!

她陶醉似的感嘆道:“真好吃!”

以前自己為什麼沒有吃過?這不科學啊!

程赫說道:“以前小時候,每到夏天,我去放牛時,都會摘一大盆菱角回來,我媽剝好,晚上炒一大盤,又香又脆又甜,我一個人就能吃一半……”

他突然有些說不下去瞭。

不止菱角,還有菱角菜,都是小時候的回憶。而他已經有很多年沒有吃上瞭。

小時候放牛,他們男孩子下河,邊洗冷水澡邊摘菱角,女孩子一邊看牛,一邊掐菱角菜,然後大傢平分。

菱角菜,說白瞭,就是菱角的莖蔓。那時候大傢都窮,父母會想辦法弄東西吃。隨隨便便的菜品,都充滿瞭小時候的回憶,對父母的回憶。

而現在,他正在準備弄給他的孩子吃。

生命,就是這麼循環的嗎?

菱角摘得差不多後,他真的準備再弄一些菱角菜。他想讓女兒也嘗嘗他小時候吃過的味道。

她應該也會喜歡。

菱角菜是一種特開胃的下飯菜,夏天沒什麼胃口的時候,就喜歡吃這個。

菱角菜有很多種做法,適合很多種烹飪,都非常好吃。

以前老媽*的做法比較復雜。要掐去菱根,隻留下尖頭的部分,放木盆裡搓揉出褐色汁水,然後用清水洗凈,略風幹後用粗鹽醃漬一夜。

到第二天時,原本青褐色菱角菜就變瞭色,黑不溜秋的沒啥看相,可清香味道能陣陣嗅到。

他已經很多年沒有聞到那種味道瞭啊!

溫雪正剝著菱角,偶爾一抬頭間,看到瞭程赫神色帶著哀傷,她稍微一轉念,就知道他為什麼而傷感。

為瞭緩和一下氣氛,一向不大愛主動說話的她,清瞭清喉嚨說道:“咳咳……我給你們唱首歌啊,就是那個……采菱角的歌……唱得不好你們多擔待……”

她說話不結巴,隻是有些靦腆,放不開。

隨即,清悠的采菱小曲回蕩在桃花湖面上。

“一支小曲水上漂,船兒在歌中輕輕搖。

荷塘一群小姐妹,歡歡樂樂采菱角。

花中呈得臉兒美,圍裙系得身兒俏。

莫道咱們女兒嬌,采菱手兒巧。

片片菱葉四隻角,小小菱兒兩頭翹。

手兒不停歌不斷,唱呀唱曲采菱謠……”

采菱曲也是山歌之一,曲調悠揚,婉轉動聽。以前采菱的人多時,很多人都喜歡唱上一曲,抒發收獲的喜悅。

湖面的微風呼呼,輕輕的波濤聲,遠處的水鴨啾啾,都應和著她的歌聲,顯得那麼自然而和諧。

此時溫雪已經十六七歲,青澀尚未褪去,但已算是鄰傢有女初長成,亭亭玉立瞭。

山村樸實的花襯衫,已掩不住她悄然綻放的青春氣息。珠圓玉潤的山歌腔調,從她的唇齒間緩緩唱出,別有一番韻致。

溫青松吃著自己剝的菱角,聽著姐姐唱歌,覺得這一刻真是幸福極瞭。

程心心倒是很乖巧的坐著聽,等唱完後,她還賣力地鼓著她的小巴掌。

因為她唱歌的時候,也喜歡別人對她鼓掌,她覺得這樣才是有禮貌的好孩子。

悠揚的曲調也趕走瞭程赫心裡的鬱結,此時他不再那麼傷感,也輕輕應和著采菱曲的音調。

人不能隻活在過去,總得向未來看才是。

想起瞭一件樂事,他對著船上的人說道:“你們知道嗎?以前程實那個傢夥,小時候摘菱角,還被他老媽打得哭死……”

有一次,程實抱著滿滿一包用荷葉包著的菱角,光著屁股跑回傢。

他媽媽問他:“小孬鬼,你怎麼不穿褲子呢?”

程實一摸光屁股,搔搔腦袋,又一溜煙朝河邊跑去,結果還是光屁股跑回來。

他媽媽問:“我讓你找的褲子呢……”

他結結巴巴地說:“不在瞭……被別人撿走瞭……”

他媽媽把他打得嚎啕大哭。

程赫就在旁邊哈哈大笑。

這些小時候的趣事,逗得溫雪姐弟倆哈哈大笑,沒想到程實那個大大咧咧的人,小時候還這樣糗過呢!

湖面上一時間充滿歡聲笑語。

程赫摘夠瞭菱角,和菱角菜,記得先前趙思在喜歡湖水魚,便想著怎麼再弄一條魚。

今晚他想弄一桌湖鮮。

炒菱角,菱角菜,再加上湖水魚,可惜這時候早瞭點,還沒有蓮子,不然也是一道湖鮮美味。

弄魚是個問題。

他出來時沒有帶釣竿,這時候弄魚全靠徒手瞭。

其實,用湖邊的細柳樹枝編一個簡易的籠子,裡面放一些誘餌,應該也是能弄到魚的。

再不然,像上次那樣,弄一根竹竿,在湖裡也應該能刺到魚。

但是他嫌有些麻煩。湖邊附近沒有竹林,要走稍遠些才有,劃不來。而編柳枝籠子,再等魚進去又太慢。

他想先下水撈著看看。

徒手捉魚。

以前在水潭裡捉到過,那時候魚多,又趕上水流很急的地方,容易弄到。但是在湖裡,他還沒有試過。

隻是現在他速度可以很快,應該也不是難事,不妨試試。

他對著船上的人交待幾句,讓他們老老實實呆在船上,不要亂動,然後下水。

這裡是淺水區,不遠處是荷花區域,這裡的菱角區水也不深,到底瞭才沒到腰。

但是到底後,淤泥卻非常深,得小心著點。

程赫的腳剛一落地,就感覺踩到瞭什麼。

心裡微微一喜,今晚的湖鮮又多瞭一樣菜。

程赫一個猛子紮下水去,在泥裡掏出瞭剛剛踩到的東西。

是一個蚌。

很大,差不多能有他的巴掌那麼大瞭,裡面的肉很肥。

現在很多人工養殖河蚌,用它們來養珍珠。但程赫現在掏來的,卻是純正的野生。

這種蚌一般就在泥裡,它們似乎是靠吃泥土活著,隻要碰得到,它們是跑不瞭的。

河蚌也是一道美味,可以紅燒、爆炒,也可以和多種配菜做燉湯,營養價值很高,非常鮮美。

意外收獲,程赫很高興。

不過,一隻可不夠,這附近應該還有,他再次潛入水中。

桃花湖這個自然湖泊真是物產豐富,沒過多久,程赫就掏到瞭十多個蚌,足夠炒一大盤瞭。

而他也沒忘記瞭,要再摸一條魚。

徒手摸魚是傳說中的高手才能弄到的,程赫決定自己也試試。

他在水裡閉上眼睛摒住呼吸,整個人立即呈懸浮狀態,能感受到體內的金星在大量的吸收著四周的氣息,而金星內部的水氣仍然沒有裝滿,仍然在緩緩的流動著。

似乎無論流進去多少,都無法裝滿。而這陣陣水氣,似乎轉化成瞭某種力量,讓程赫受益。

他在水裡懸停著,能感覺到四周水流的細微變化。

他微微的想到,要不,抓條黑魚試試?

程赫心裡這麼想著的時候,體內的金星很快就感應到他的問題,分化出一個金色的光圈出來,向一旁緩緩飄去。

程赫趕緊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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