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悉國傳統“天下觀”的日本,在明治維新後全面西化。這種身份在清廷面前於是乎成瞭巨大的優勢:他們瞭解西方的近代外交理念的同時,又深悉清廷傳統“外交觀”的種種漏洞,及其與西方近代外交理念的種種沖突之處。如何利用這種優勢在清廷身獲利,成瞭明治政府維新之後工作的重之重。征韓論與奪取琉球,之所以在明治維新之後甚囂塵,便是日本人深知大清在這方面的漏洞。
在清廷,“置之化外,未便窮治”,是“天下觀體系”下的政治詞匯。日本人並非不知,但現實需要,他們故意將之放置到瞭近代“世界觀體系”下理解,於是成瞭:清廷承認臺灣東部番地無主。
此次交涉影響范圍不大,但也引發瞭朝廷之外的一些言論。這些言論,又恰恰是日本所需要的。譬如副島種臣來訪半月之後,受北滿州影響提前問世的《申報》,便刊載瞭署名為“嶺南蓮塘生”的一篇稿件,基本可以代表當時大多數下層士大夫們的普遍看法。“嶺南蓮塘生”說:“蓋臺灣一帶,雖系華之地,而臺灣府屬界,居海島邊境。至於生番,則又深居內地;雖統稱臺灣,實非臺灣府屬可管也。且生番蠻類,未曉人性,不入王化,非我朝百姓;與土何礙焉!”
其的“不入王化”、“非我朝百姓”等言辭,正合日本人之心。但在“嶺南蓮塘生”的本意,卻並不涉及國傢疆域問題,所指均屬化層面。兩套彼此交叉、互相矛盾的“世界認知體系”及其衍生出來的不同的外交遊戲規則,被日本政府輕易地操縱於股掌之間,而清廷舉國朝野竟毫無察覺。
有瞭內外的一致鋪墊,日本政府緊急通過瞭《臺灣蕃地處分要略》,並不顧北海道的戰火剛剛熄滅,加急組織瞭侵臺軍,名曰:“臺灣生番探險隊”。《要略》的重點便為副島種臣使團所取得的“外交成果”:“臺灣土番部落,為清國政府政權所不及之地。其證據具見清國自來所刊行的書籍之,而當前任參議副島種臣使清之際清廷官吏所作答語,尤其顯然,故視之為無主之地,具備充分理由。是以報復殺害我藩屬琉球人民之罪,為日本帝國之義務,而征番之公理,亦可於此獲得主要根據。”
日本出兵臺灣在即,臺灣道在給閩浙總督的件裡卻將此事的權重放置在“剿辦彰化廖匪”一事之後,並稱:“牡丹社系屬番界,彼如自往剿辦,在我勢難禁止。”雖然擔心日本人勝利後會盤踞番社不走,但給出的處置建議仍是消極的“一切惟以鎮靜處之”。這自然正是日本人所希望的清廷的反應,臺灣地方官絲毫沒有意識到此事關乎國在臺灣東部番地的領土主權。
一切似乎都超乎想象的順利,但是當日軍討“番”統領西鄉從道將出兵臺灣的照會直送閩浙總督李鶴年處時,卻出乎意料地遭到瞭李鶴年的強硬反擊。此後李鶴年更是多次照會西鄉從道,其名言:“本部堂查臺灣全地,久隸我國版圖。雖其土著有生熟番之別,然同為食毛踐土已二百餘年。……查萬國公法雲:凡疆內植物、動物、居民,無論生斯土者、自外來者,按理皆當歸地方律法管轄。……據此各條,則臺灣為國疆土,生番定歸國隸屬,當以國律法管轄,不得任聽別國越俎代謀。茲日本國將照會,以臺灣生番戕殺遭風難民,奉命率兵深入番地,殛其兇首,以示懲戒。在生番迭逞悍暴,殺害無辜,即按以國之法律,亦所必誅,惟是臺灣全地素屬國,日本國政府並未與總理衙門商允作何辦理,逕行命將統兵前赴,既與萬國公法違背,又與先時所換和約內第一、第二兩條不合。”
李鶴年態度的突然強硬,是因為西方幾個看熱鬧的出聲瞭。最先是英國駐華大使威妥瑪致函總理衙門,告知清廷日本出兵臺灣一事,並在信詢問“生番居住之地,是否隸入國版圖”。稍後,英、法兩國使節以及總稅務司赫德也先後前往總理衙門,詢問臺灣生番所居之地是否國領土。尤其重要的是,英國通過駐華使節,將來自英國駐日大使阿禮國獲知的信息告知國:“內稱據東洋意見,臺灣島自某處迪南,皆不隸國版圖之內”。
威妥瑪強調,清廷對臺灣番地主權等認定,與英國針對此事的外交態度密切相關。如果國認為番地不屬於國版圖,則英國政府對英國民眾協助日本出兵臺灣不做任何限制。如果清廷認定臺灣屬於國版圖,則英國政府將明令禁止英國民眾參與日軍出兵臺灣一事。法、美各國所持意見,與英國大致相似。
正是因為有瞭這樣的變化,清廷正是明發諭,聲明:“生番地方,本系國轄境,豈容日本窺伺。”並派沈葆楨帶率領輪船軍隊,以巡閱為名,前往臺灣生番一帶察看,“不動聲色,相機籌辦”。李鶴年的強硬照會,與稍後的諭精神完全一致。英、法、美諸國也均照會清廷,表示對日本的行為不予支持。
但李鶴年顯然仍對領土主權為何物不甚瞭然,其稍後的一道奏章又回到瞭“天下觀”裡“番地不屬界內”的老調:“惟念邊釁易開不易弭,番地腹地,究有區分,如果倭兵擾入臺灣腹地,自當督飭鎮道鼓勵兵團,合力堵剿。若僅以戕殺琉球難民為名,與生番復仇,惟當按約理論,不遽聲罪致討,以免釁開自我。”
這種“番地”、“腹地”的區分,難免又被日本曲解成“番地無主”。故而,總理衙門再次發佈諭,嚴厲強調:“番地雖居荒服,究隸國版圖,其戕害日本難民,當聽國持平辦理,日本何得遽爾興兵,侵軼入境。若謂該國僅與生番尋仇,未擾腹地,遂聽其蠻觸相爭,必為外國所輕視,更生覬覦。釁端固不可開,體制更不可失。該督惟當按約理論,阻令回兵,以敦和好,不得以番地異於腹地,聽其肆意妄為也。”“天下觀”裡的“番地”、“腹地”概念必須服從於“世界觀”下的領土主權,這是清廷對臺灣是國領土的最清晰表述。
兩邊聲明走瞭一波,西鄉從道還是帶著他的探險隊出發瞭,不可釁自我開的清軍還是選擇瞭克制,居然讓西鄉從道在瑯嶠登瞭陸。已經完成瞭軍事改革的日軍,打一群隻是勇武的生番,自然是皇軍武運長久,牡丹社酋長阿實祿父子等一開戰便戰死沙場,讓日本人報瞭琉球難民之仇。然後日軍便開始瞭臭不要臉模式,以龜山為心建立都督府,準備賴在臺灣不走瞭。
清政府得知日軍侵犯臺灣消息後,立即向日本政府提出質問,並派福建船政大臣沉葆楨率軍直赴臺灣。沈葆楨等到達臺灣後,一面與日軍交涉,一面積極備戰,不過遲遲沒有開火。日軍由於不服臺灣水土,士兵病死較多,日本政府也知道不能立即軍事占領臺灣,不得不轉而尋求外交手段解決問題。
六月初夏生番出草,十月初九兩邊又在北京談瞭。日本派大久保利通為全權大臣,到北京與總理衙門談判。大久保利通此行帶瞭不少國際法專傢,準備用國際法與國辯論臺灣“番地”的主權問題。談判長達四十多天,日共舉行瞭五次會談,均是討論“番地”主權問題。大久保利通頻繁援引《萬國公法》,總理衙門諸大臣盡管在“番地”主權問題寸步不讓,但對《萬國公法》,卻自始至終采取回避態度。恭親王給大久保利通的照會說:“本王大臣未能詳悉泰西公法全書精義,不敢據以問難。”祥也在問答說道:“至大久保所說《萬國公法》,並無國在內,不能以此責備國。”
清廷以軟(談判)硬(備戰)兩手迫使日軍撤離臺灣,保全瞭臺灣領土主權,但仍是事件的大輸傢——日本內務卿大久保利通曾歡呼此事的瞭結:“嗚呼!此誠為古今所罕有,終生所無的大業!”因為清廷與日本簽訂瞭結此事的《北京專條》裡有這樣兩條不是人話的記載:其一、“茲以臺灣生番曾將日本國屬民等妄為加害,日本國本意為該番是問,遂遣兵往彼,向該生番等潔責。”——這等同於承認瞭之前被臺灣番民殺害的琉球民眾屬於日本,為日本吞並琉球留下瞭口實。其二、“日本國此次所辦,原為保民義舉起見,國不指以為不是。”——清廷隻求日本撤兵,餘概不問,是非之顛倒莫此為甚。而且日本人也像果興阿一樣,利用不得不的撤兵,訛詐瞭大清足足五十萬兩白銀。
“諸位,可以開始談判瞭嗎?”合約剛剛簽過字,大久保利通正滿心歡喜的準備回去慶祝的時候,一個懶洋洋的聲音從大堂門口傳瞭過來。
大久保利通不認識這個一身大清官服卻沒有辮子的傢夥,但是恭親王奕欣以下的所有大清官員都認識他,這個人正是北滿州駐北京公使欒玉。臺灣事件折騰瞭半年,北滿州一個字都沒有說過,現在他們突然冒出來,這個意思可有點深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