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0章 原配出馬

作者:狄秋 字數:2115

“我平時……多啊,經常點。”周曼道。

她向來吃不慣外面的東西,所以不管到哪裡都習慣點外賣。

可是平時一向是助理幫她點,點的都是清淡的,熱量低的,像現在這樣子的點法很少。

周曼道:“今天助理沒有跟著,所以就自己點瞭,正因為如此,我才會拿錯東西的。”

這時,男警官接瞭一個電話,那頭說:“蝦仁化驗過瞭,裡面有致啞藥。”

男警官不容分說地對周曼道:“請周小姐跟我們回一趟局裡吧。”

“為什麼?我為什麼要跟你們回去?”

“我懷疑你下毒。”

“下毒?天哪,警察叔叔不可能的,我怎麼可能下毒呢?我下毒要害誰呀?”

“回去再說吧。”

“你們難道要非法拘禁嗎?這是犯法的你們知道嗎?”

“帶走!”

……

周曼被警方帶走的消息一下子就在節目組傳開瞭,嘉賓們都後怕起來,節目組也是膽戰心驚,幸好沒有出大事,否則他們接下來的兩年都不能辦綜藝瞭。

周曼被帶到局裡後,就再也不吭聲瞭,堅決要等自己的律師來瞭才肯開口。

這是她的權利,警方也沒有拒絕她的要求。

周曼的律師很快就來瞭,問瞭她具體經過,她堅稱自己沒有下毒。

律師瞭解瞭一番之後,說警方沒有證據。

首先,周曼是拿錯瞭外賣,但是有可能她真的是拿錯瞭,監控沒有拍到她下毒,說不定這份外賣是在牟麗麗的房間裡面被下毒的,也有可能是外賣員下毒的,或者廚師都有可能。

周曼和律師極其狡猾,拒絕認罪。

警方又調查瞭牟麗麗和外賣員,包括做飯的酒店。

他們肯定沒有下毒的出發點,唯一可疑的人就是周曼。

所有的證據都指向周曼,可無論如何審,她都不認罪,一口咬定是自己拿錯瞭,不知道下毒的事。

好在後來警方從她的交易記錄發現她在某網買過不明藥物。

警方從這裡入手,再一次展開調查。

不僅端掉瞭一窩違法制藥的不法分子,還找到瞭周曼下藥的證據。

周曼到此時不得不承認,的確是她幹的。

可她有錢,可以申請保釋。

她本來還想著讓林孟洋出面,悄悄地把她撈出來,然而林孟洋的勢力在北市,B市這邊卻是沒有這麼大的勢力,而且B市最近有聯合調查組的人過來,不可能悄無聲息地把周曼撈出來的。

周曼的事傳回到電臺,節目組當即把她除名瞭。

阿霞也在這時將周曼所幹的事情告訴瞭凌風。

凌風知道瞭大怒。

他以為警告過周曼,再偷偷保護她就可以瞭,可沒想到還是讓她再一次差一點面臨危險。

凌風讓阿霞將證據都打包發過來,然後他帶著這些證據找到瞭林孟洋的老婆,張素英。

張素英和林孟洋是青梅竹馬的戀人,早期兩人的傢境差不多,但後來林孟洋越來越有錢,張素英知道林孟洋花心,也知道周曼的存在,周曼甚至過來威脅過她。

張素英看在孩子的份上,就一直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男人嘛,哪個在外面不玩?但真正離婚的又有幾個?尤其是像林孟洋這樣的,若是離瞭,那他需要分一半的傢產,而且周曼是不安分的女人,娶回來隻會鬧得傢宅不寧。

咖啡廳裡,凌風看著張素英:“你不打算收拾這個女人?”

張素英問:“我要怎麼收拾她?”

“你是怕林孟洋怨恨你,是不是?”凌風道:“可你越是忍讓,別人越是會騎在你的頭上欺負你,你放心吧,這一次有我撐腰,你盡管出手。”

“我……”

“去吧,有什麼事我給你兜著。”凌風道。

張素英聽罷,也就沒有顧忌瞭。

凌風和林孟洋雖然是表兄弟的關系,但是凌傢是主脈,掛瞭個表字的,就隻是旁支,林孟洋不敢得罪凌風的。

張素英從咖啡廳離開的時候,回頭朝凌風笑瞭笑。

仿佛一個即將要去復仇的女神。

……

《為歌而贊5》首播的那一天,張素英寫瞭一篇小作文,痛訴周曼當小三的經過。

跟平時那些小作文不一樣,張素英這小作文裡面全是證據,放的都是實錘,有聊天記錄,也有視頻,還有各種轉賬記錄。

而且她沒有一味地指責張素英,而是連自己的老公也一起指責,怪她不顧當年的青梅竹馬之情。

張素英貼出瞭一些他們從高中就戀愛的照片。

這樣一來,網上全是罵周曼的。

網友們都同情張素英,沒想到豪門出身的人,在遇到小三的時候也是這麼地無奈。

林孟洋原本正為周曼的事感到頭疼。

周曼一回到北市,就哭著找她,然後撲到他懷裡說自己有多麼地委屈。

林孟洋知道這事是周曼辦得不地道,太毒瞭,這樣的女人是絕對不適合娶回傢的,但是這樣的女人好玩啊。

於是他就像平時一樣安慰瞭她幾句,再玩瞭她一通,然後放下幾百萬的卡,讓她隨便花。

周曼的心情終於好瞭一點點,她道:“我不管,那節目必須得播出,我下藥的事情,也不能傳播出去。”

“行行行,依你,我讓眾平臺不允許說你的事,行瞭吧?”

周曼靠在林孟洋的懷裡,大腿夾著他的腰:“這還差不多。”

然而,當周曼無聊地拿起手機,習慣性地點進娛樂版的時候,她突然就傻眼瞭:“洋哥,這是不是你老婆?”

“我老婆怎麼瞭?”林孟洋搞瞭一通,現在已經身心俱疲瞭。

“你自己看吧!”周曼把手機一把丟林孟洋的旁邊。

林孟洋拿過來看瞭一眼。

首先看到上面有她和他的照片,接著就是一篇很客觀的小作文,沒有煽情,全是在講述事實,還有擺證據。

林孟洋的困意頓無,他一下子坐瞭起來。

接著打電話給張素英,劈頭蓋臉地問:“網上那些是怎麼回事?”

張素英道:“是我發的。”

“你不想過瞭?”

“不想過的人是你吧?”

林孟洋氣極瞭,“你發這些東西上去有意義嗎?你明知道我不會離婚,林太太的位置始終是你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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