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喜

作者:七月新番 字數:2486

這天日暮時分,安陸縣官寺,縣獄正堂內,安陸縣丞終於結束一天的辦公,將頭從堆積如山的簡牘中抬起來,就在他拍打酸痛的脖頸時,便聽門口小吏來報,說是獄掾喜回來瞭。百度搜索筆趣裡逼iM

“這麼快就回來瞭”

縣丞頓時大喜過望,連忙整瞭整衣冠,竟打算親自出門相迎。

秦國制度,縣以縣令為長官,治於縣寺,銅印黑綬、秩六百石。縣丞為次官,治於縣獄,銅印黃綬、秩四百石。

縣丞的職責是輔佐縣令管理政務,相當於後世的副縣長兼法院院長。而獄掾,隻是縣丞之下分管訴訟刑獄的屬吏,相當於法庭庭長,作為上司,實在沒必要親自出迎。

但安陸縣丞卻很清楚,這位“喜”非一般下屬可比,此人在安陸縣當瞭許多年的文書、令吏,素有幹練之稱,後來又調任鄰近的鄢縣做獄掾,負責法律解答和法律執行,秉公執法的名聲甚至傳回安陸來。

秦王政十五年時,喜又投筆從戎,參加瞭秦國攻趙國之役,戍守平陽,立下功勞,從不更升為第五級的“大夫”,當然,此大夫與春秋時的大夫不是一個概念,隻是一個不算高的中等爵位罷瞭。隨後,喜又被南郡太守平調回治安極差的安陸縣任獄掾,希望他能約束不法。

幾年來,雖然喜工作兢兢業業,手裡沒有一起冤案發生,但也沒什麼亮眼的事跡,所以安陸縣丞一開始也把他當作尋常下屬看待。

直到今年七月份,喜的母親病逝,喜回鄉安葬服喪。兩個多月裡,沒瞭喜的協助,縣丞愕然發現,自己的工作,居然比以前重瞭三倍不止其他屬吏治獄、封診、爰書,也沒有喜辦的妥帖,還出瞭不少紕漏。

想想也對,放眼整個安陸縣,上哪去找像喜這樣,能將整部秦律一筆一劃抄寫下來,並倒背如流的循吏

安陸縣丞醒悟過來,原來,喜才是他治理安陸刑獄的左膀右臂啊,可怠慢不得。

出門後,縣丞大老遠看見喜的身影,便大笑道:“本丞總算將君盼來瞭”

“下吏豈敢讓縣丞親迎,真是折殺我也。”

喜是秦昭王五年生人,今年三十六歲,頭發黝黑束冠,唇上兩撇矢狀胡,身穿窄袖深衣,標準的文吏打扮,見縣丞親迎,他連忙作揖,口稱不敢。

縣丞將喜扶起,發現他還是老樣子,衣服裡常常放著一卷竹簡,好方便吃飯、乘車時翻閱,手指上永遠沾著墨汁,誰知道他一天要抄寫多少律令

“喜君真是一點沒變啊。”縣丞心中感慨。

二人攜手返回堂上,縣丞對喜傢裡的喪事唏噓瞭一番,喜卻早就從喪母之痛中走出來瞭。這個工作狂沒有與上司多做寒暄,而是單刀直入,談及瞭今天途徑湖陽亭時遇到的案子,同時問縣丞,當由誰來負責

縣丞皺起眉來,此事涉及一個亭長知法犯法,有些棘手,再加上這兩個月他忙於案牘,巴不得喜回來分擔點工作,便捋著胡須道:“既然是君途中遇到的案件,那士伍黑夫也是向君自告,便由君來審理,如何”

“喜決不推辭”

喜這個人沒什麼愛好,就是對審案、抄秦律情有獨鐘,任何疑難案件都能迎刃而解。兩個多月沒有接觸刑獄,喜就覺得渾身不自在,他就像一把生銹的鋼刀,急需一場案件來磨礪一番。

不過,刨除那亭長的官吏身份,今天遇到的這場案子並不復雜,對於如何審理,喜早有方略,便向縣丞請示道:

“在我看來,此案可以一分為二。第一,是商賈鮑自告盜賊劫掠案。第二,是士伍黑夫、季嬰自告湖陽亭長、求盜等欲奪功騙賞案隻有確定前案盜賊罪行、被執經過,後案才能審理。”

和後世打官司差不多,秦國的訴訟、審訊皆有固定流程,一起案件想要進入這個流程,首先必須有人告發,才能作為一場審訊的開端。若是受害人自己告發,則為“自告”,相當於後世的“原告”。

喜又說,如今三名盜賊已被系於縣獄,並安排瞭醫者為受傷的賊人療傷止血。兩案的自告者、被告者也統統被他帶瞭回來,很快就可以正式開案

“喜君真是雷厲風行,君辦事,我放心。”縣丞十分滿意,便安心地當起瞭甩手掌櫃,讓喜自行抉擇

喜告別縣丞後,又馬不停蹄地趕到自己辦公的屋子,他的兩名下屬,令吏“怒”和獄吏“樂”已經在此等候多時。

他的下屬取名也是湊巧,樂常對怒說,再找個叫“哀”的人來做文書,他們這個小官署就湊齊“喜怒哀樂”四種情感瞭。

喜卻沒工夫說笑,他一邊在案上寫著“封診式”,也就是此案的審訊原則、程序,一邊說道:“汝等當知,訊獄開始前,先要確定案犯和自告者的姓名、身份、籍貫。”

二人點頭:“這是自然。”

喜便安排道:“怒,你面兇聲厲,讓人膽寒,明日便負責去詢問三名盜賊,稍稍威嚇一番。”

“樂,你面善聲悅,便負責去詢問三名自告者,使其勿要驚慌,安心等待訊獄。”

怒和樂連忙稱是,從知道上司回來起,他們便明白,自己加班加點的苦日子又來瞭,好在這位獄掾喜辦案經驗豐富,對付什麼樣的人該用什麼法子,統統瞭然於胸。

“至於那湖陽亭長和求盜等人”

喜停下瞭筆,抬起頭,冷冷說道:“身為亭長,卻知法犯法,可見是個膽大妄為之人,聽說他傢中還有些背景,汝等恐怕應付不來,就讓我去親自會會他。“

怒、樂二人唯唯應諾,說自己明日一早就去辦這些事。

“明早”

喜卻搖瞭搖頭道:“看來本官不在這兩月裡,汝等懈怠不少啊。”

他站起身,開始訓導二人:“早在商君變法之時,便要求官府必須處置完當日公務,不可拖延過夜”

怒、樂二人頭皮發麻,這位上司最敬佩的人就是商君瞭,凡事皆喜歡效仿,言必稱之。

果然,喜又手指朝上,引用瞭一句商鞅的話。

“商君曰,以日治者王,以夜治者強,以宿治者削”

當天能把政務都處理完的國傢,就能在天下稱王;拖到當夜處理完,國傢也能強大;但如果拖過瞭夜,明天再辦,這樣的國傢就削弱瞭

他語重心長地說道:”吾等地方區區小吏,雖不敢說所做的事能助大王王天下,也不敢說能使秦國強盛。但至少,不能因為吾等的懈怠,致使國傢削弱“

怒和樂面面相覷,不就是加班麼,怎麼扯到國傢大事上去瞭

其實還有一句話,喜沒有明說。

他已經聽說瞭,這犯案的湖陽亭長,竟是縣右尉公安局副局長的侄兒

秦國制度,大縣置左、右二尉,主輯盜、兵役。右尉是安陸縣裡第四大的官,位列喜之上,縣丞之所以將此案交由喜來審理,就是怕與右尉結仇啊。

右尉一傢在安陸縣很有背景,廣結賓客,倘若喜不能迅速辦理此案,恐怕夜長夢多,給人以上下其手、徇私舞弊的空間

如此想著,喜便抄起案上的筆、削,大步走瞭出去。

“不必等到明天,怒、樂,汝等立刻隨我出門,連夜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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