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叫秀恩愛?隻能說明你沒見過真正的秀恩愛,回頭秀給你看,讓你見識一下啊……還有,我才不屬榴蓮,我最不喜歡吃榴蓮瞭,要屬你自己屬。”
“榴蓮那麼好吃,你居然不喜歡?難怪總說嫂子跟小姑子是天敵,連吃都吃不到一塊兒,可不是天敵麼……”
夏初和霍思嘉開著玩笑,很快又乘扶梯,下瞭二樓,到瞭商場一樓的大廳。
卻是還沒來得及進旁邊的品牌珠寶店,迎面就遇上瞭趙心如。
趙心如看起來非常的憔悴,人好像也瘦瞭。
越發顯得她的肚子不像六七個月,不知道的,還以為她快生瞭。
她應該也沒想到會這麼短的時間內,就第二次遇上夏初。
明顯一愣後,才咬緊嘴唇,下定決心般徑自走向瞭夏初,“夏律,能談談嗎?”
夏初怎麼可能跟她談,她這輩子都不想再看她一眼,不想再跟她說一句話。
直接挽瞭霍思嘉,“我們走吧。東西今天也不買瞭,回頭我再來選,或者讓人送到傢裡去選也是一樣,本來時間也緊。”
霍思嘉並不認識趙心如。
但既然夏初避之不及,她當然要配合,“行,回頭直接送去傢裡選,先去取車。”
趙心如卻已擋到瞭夏初面前,“夏律,我知道你現在對我恨之入骨……不,不是恨我,你連恨我都懶得,你對我現在隻有厭惡。我也不是故意想討你嫌,但我實在沒有辦法瞭……徐裴他逼我打掉孩子,孩子都這麼大瞭,生下來都能活瞭。”
“對我的身體,也是巨大的傷害……求求你救救我,救救我的孩子。現在除瞭你,也沒人能救我們母子瞭……”
夏初見她說著就哭起來,引得路人都往這邊看。
而在兩個光鮮亮麗的職業女性和一個憔悴可憐的孕婦之間,輿論天然會偏向那一邊,可想而知。
夏初可不想讓商場的人都免費吃瓜,說不定一段時間內,還得成為他們茶餘飯後議論的對象。
到底冷冷看向瞭趙心如,“當初渣男都不能逼你打掉孩子,現在反倒能瞭?孩子在你肚子裡,你不同意,難道誰又能敢把刀架你脖子上,逼你上手術臺?趙心如,你以為我會相信你的鬼話?”
“我不想看你胡攪蠻纏瞭,真的很煩很惡心。你也偶爾把自己當個人,別老把自己當動物,禮義廉恥體面尊嚴,都通通不要吧!”
趙心如哭起來,“你不知道,那天晚上你離開後,他奶奶又被氣進瞭手術室,他媽氣得打瞭他,還說當從來沒生過養過這個兒子,要跟他斷絕關系。他看起來也很難過,跟他媽說他真的知道錯瞭,一定會改,會重新開始。”
“然後,第二天他就跟我說,無論如何都不會要這個孩子,也不會跟我結婚瞭。希望我能迷途知返,把孩子處理瞭,拿瞭他的補償,也重新開始。”
“我怎麼可能不要孩子瞭,他在我肚子裡都動這麼久,生下來都能活瞭,我作為一個母親,怎麼忍心?就說、說無論如何也要生下孩子,他也必須跟我結婚!誰知道,他竟然、竟然把我爸媽弄瞭來,說隻要我同意處理孩子,就給他們兩百萬……”
趙心如傢境倒也不算差,至少比夏初強。
但要命的是,她還有一個弟弟,並且弟弟現在在老傢的省會皖市工作。
那緊接著就得面對買房結婚的現實。
而皖市的房子雖然比不上海市的貴,要買個最基本的小套三婚房,沒個兩三百萬,也是下不來。
可把趙父趙母給愁壞瞭,他們撐死也就能給兒子出三五十萬,光首付都差一大截。
還不說就靠趙心如弟弟那點工資,每月連養活自己都困難,拿什麼去還幾十年的房貸?
趙父趙母因此之前就一直在向趙心如施壓瞭。
讓她一定要幫她弟弟,首付得幫,每月的貸款也得幫,不然她弟弟結不瞭婚,就是要他們老兩口的命;養趙心如這麼多年,還辛辛苦苦供她念大學,也是白供的!
趙心如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幫一把自己的弟弟還是願意的。
問題是,她自己沒幾個錢,以為趕走夏初後,她就是老板娘,就可以想花多少錢花多少,也至今沒能實現。
就連她爸媽要求的二十八萬彩禮,她也不敢向徐裴提。
本來徐裴和徐傢所有人都夠不待見她瞭,再讓他們知道,她傢還要求二十八萬彩禮,其他的花銷還沒算,不是更得瞧不起她,把她看輕到塵埃裡去瞭?
所以趙心如從來不當著徐裴的面聯系她爸媽,也從來不說要帶徐裴回她傢去的話。
甚至將來他們結婚、舉行婚禮時,她都不打算通知她爸媽。
打算等一切都成瞭定局,事後知會他們一聲,再隨便給點錢也就是瞭。
至於她爸媽到時候會怎麼生氣,生氣之下會幹出什麼事來;徐裴和徐傢的人又會怎麼因為她沒有娘傢做靠山,越發看輕她,她都顧不得瞭。
萬萬沒想到,徐裴會繞過她聯系她爸媽,還直接把人弄到瞭海市來,以兩百萬為條件,讓她爸媽逼她打掉孩子。
整整兩百萬,趙父趙母這輩子都沒掙到這麼多錢。
卻隻要讓女兒把肚子裡的孩子打掉,就立馬能到賬,不但能全款給兒子買房瞭,將來女兒還能要一筆彩禮,又是幾十萬,連老兩口兒的養老錢都夠瞭,——上哪兒再找這麼好的生意去!
趙父趙母幾乎是立刻就答應瞭徐裴,一定會盡快讓趙心如打掉孩子,並且這輩子兩邊都不會再見面,絕不會給徐裴留下任何後患。
生怕遲一秒,都是對兩百萬的不尊重。
等徐裴二話不說,就先給瞭他們二十萬定金後,他們更是隻差把徐裴當財神爺供起來瞭。
趙心如怎麼跟他們說,隻要她能生下這一胎,再嫁給徐裴,別說兩百萬,就是兩千萬,將來都不是問題。
他們也半個字聽不進去。
畢竟真有兩千萬,也不關他們的事,難道他們還能指望女兒真把婆傢都搬回娘傢去?
就算女兒肯,女婿還不肯,親傢還不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