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婉櫻這才想起,好像自己還真的是這高傢花瞭整整一百塊買回高傢的!
就高老太這種人,花瞭錢,肯定不願意讓人跑走!
現在,葉婉櫻想跟高傢沒有關系,高老太是傻子才答應呢!
可惜,高老太太的反駁對於葉婉櫻來說沒有任何影響。
一百塊?
呵,嫁到高傢這幾年,真正的葉婉櫻所付出,恐怕十個一百,百個一百塊都足夠瞭吧?
最後,還tm丟瞭命!
葉婉櫻再次瞇起瞭眼,出口的聲音已經充滿著明顯的殺氣:
“是嗎?那麼...如果你們都不存在瞭,是不是事情解決起來更簡單一些?”
赤果果的威脅,讓高老太太整個人神色都變瞭,目光看著地上的高傢人,結合剛剛葉婉櫻的話,高老太太心裡非常明白,這個兒媳婦所說的話絕不是虛的!
一百塊錢跟自己兒子女兒還有自己的命相比,自然算不得什麼瞭!
而小兒子上個月來信,說工作調換轉正瞭,工資漲瞭不少,細細打算一番,那區區一百塊,高老太太還真不是那麼肉痛瞭!
而且,最最最重要的,是這個女人如果跟小兒子沒有關系,那位大傢千金就一定會成為自己的兒媳婦!那可是首都大傢的小姐啊,成瞭自己兒媳婦,以後村裡誰不得看自己臉色行事?
葉婉櫻可不知道高老太這麼短時間裡已經幻想出這麼多。
當然,就算知道,也不會在乎!
高澹,那個便宜丈。
呵~
誰想要誰拿走不謝!
已經想通心動的高老太斂瞭斂那雙充滿算計的老眼:“你說話算數?”
葉婉櫻忍不住嗤笑出聲:
“當然,放心吧,說的跟誰都樂意跟你們高傢有關系似得!”
毫不掩飾的不屑一顧,氣得高老太胸口都痛瞭,可現在正關鍵時期呢,老太太就算再生氣,也得壓下來。
“行,必須斷關系,我們高傢可供不瞭你這尊大佛。”
話都說到這份上,人傢兩婆媳都說好瞭,而且這件事本來就是葉婉櫻提出來瞭,其餘人也不好再勸什麼。
反正當初結婚婚禮都沒辦,第二天那男人一早就走瞭,兩人好像也沒扯結婚證,現在隻需要寫個協議,大傢簽字,再加上見證人簽字就好。
......
高老太親自去自己女兒房間裡找來紙墨,村長硬著頭皮寫,很快,一張協議新鮮出爐瞭。
甲方:葉婉櫻
乙方:趙貴萍,高澹,高明,高翠翠,王蘭
甲乙雙方系婆媳/夫妻/弟媳/姑嫂/妯娌關系,現因性格不合及觀念差異等原因,導致經常發生爭吵及互相毆打等行為,傢人感情破裂,現雙方已無法生活在一起,經雙方及近親屬協商,決定解除甲乙關系,並對雙方權利義務及財產作出如下約定:
一、甲方與乙方所有關系,以後甲乙雙方各自獨立生活,互不幹擾,雙方互不承擔撫養或者贍養等費用。
二、協議簽訂後,甲方的生老病死乙方不再承擔。乙方的生老病死,甲方也不承擔責任。
三、解除關系後,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來滋擾甲方,更不得無故毆打甲方,如果乙方無故滋事幹擾甲方的生活並有侵害甲方權利的行為,甲方有權立刻報警並采取一切法律措施保護自身合法權益,按一般的社會人員處理,不得特殊處理。
四、解除關系後,如甲、乙任何一方在外打架鬥毆等行為,所產生一切後果,對方不承擔連帶責任,完全由各自獨立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