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北城拿起筷子,把雞骨頭,夾到自己碗裡。他想讓趙蕓初多吃一些肉。
趙蕓初發覺後,就往他碗裡夾瞭好幾筷子肉,“你把骨頭都夾走瞭,我吃什麼?
我最喜歡啃骨頭瞭。
骨頭上的肉最好吃,你不許跟我搶。”
“嗯。”勒北城妥協瞭,心裡琢磨著,如果這一隻野雞不夠他們吃。那陰天就多抓一隻,反正山上野雞也多,剛剛春天野雞都喜歡出來覓食。
勒北城吃瞭一塊雞肉眼前一亮,他沒有想到這麼隨意煮出來的飯,居然會那麼好吃。
雞肉非常的入味,裡面帶著一絲絲辣味,吃瞭一口米飯,米飯融入雞湯的味道,特別的鮮美。
趙蕓初真的沒有想客氣,因為煮的真的很多,埋頭苦吃,一直吃瞭三碗。才感覺肚子終於有點底瞭,吃飯速度慢瞭下來。
“勒北城山上野雞多嗎?”
“剛剛春天,野雞都出來覓食,所以山上挺多。
你問這個做什麼?
我跟你說清楚,你要想上山必須過幾天天氣暖和瞭。”
“知道想上山還得緩幾天,我就是想知道野雞的消息。
一隻野雞還有兔子,能換多少東西?”
勒北城一愣,想瞭一下說:“這我還真不知道,已經好多年,沒有在村子裡居住瞭。
糧食和生活用品應該都能換一些。
咱們村子地勢偏僻,交通特別的不方便。
想要走出大山,我步行最少兩天。
要是一般人,最少也得三天三夜。
所以大傢打瞭獵物,一般就是自己吃掉瞭。
要是拿出去賣,必須活著才有人買,要死掉瞭肯定是賣不出價錢瞭。”
趙蕓初點頭。通過這點基本信息,基本上是瞭解瞭村裡的物價瞭。
看來野雞和兔子,隻是比糧食稍微貴一點而已。
純天然野雞和兔子,以前想吃就得去特別偏僻的地方,才有可能吃得到。
沒有想到重生之後,天天要吃野雞和兔子瞭,其實想想也挺好。
人生換個活法,要不然自己整天悶在實驗室裡,都快發黴瞭。
簡單吃完午飯,勒北城負責善後工作,把用過的東西全部洗好,放在屋子裡架子上。
趙蕓初這時候有點犯難瞭,因為這時候才想起來,屋子裡隻有剩下這一鋪炕。
如果讓勒北城上來睡午覺,會不會不方便呢?
可是轉念又一想,即使中午不上來睡覺,晚上他也得上來睡覺。
已經分傢瞭,難道還回去睡嗎?
就算他們想回去,孫萍也不會答應的,思前想後趙蕓初想開瞭,雖然孤男寡女共處一室不方便。
但是勒北城給她的感覺,為人還算是正直,所以應該不會發生什麼事情。
再說就算發生什麼,她現在有空間,裡面有很多防身用的武器。
“勒北城你去把行李拿回來,然後上來休息吧!”趙蕓初說完臉色紅瞭。
“嗯!我現在就過去,把東西拿回來。”勒北城嘴角揚起笑瞭,不管將來的事情怎麼樣?
現在兩人的關系是更進一步瞭。
說的直白點,今天能上瞭炕,離真正在一起還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