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作者:沈魚藻 字數:1177

那是陳繼宗警察生涯中第一次開槍。

他沒有想到,第一次開槍就要瞭一條人命,而且是無辜的人命。

片場突然有劫匪闖入挾持瞭楚雁雁,陳繼宗為抓劫匪情急之下開槍,沒想到劫匪以楚雁雁做肉盾擋下瞭這一槍,子彈正中楚雁雁的頸動脈,她人沒有送到醫院就死亡瞭。

陳繼宗反應靈敏,在劫匪要逃跑時再開一槍打中瞭他的腿捕獲瞭劫匪,無心之失,又有戰績,再加上玫瑰的關系,他並沒有被詰責,反而成瞭有功之臣。

而楚雁雁卻再也不可能活過來瞭。

一個龍套艷星的死並沒有給人們的茶餘飯後帶來多少談資,娛樂圈的大八卦在楚雁雁死後一個月爆發。

譚碧薇和她所在電影公司的老板張明光在一起瞭。

這個消息在譚碧薇的新片發佈會上由張明光親自公佈,不到一天就已經傳的全港人盡皆知。

警局裡也在議論這件事情,陳繼宗被聒噪的議論吵的堵心,他霍的起身把手裡的文件一摔:“要議論八卦就出去議論,這裡是警局!”

說完這句話他自己走瞭出去,走在路上,他頭腦發脹,沒有想到,萬萬沒有想到楚雁雁的死竟然成全瞭譚碧薇和張明光。

走著走著竟然走到瞭傢樓下,然後他看到瞭譚碧薇。

譚碧薇手裡抱著一隻紙箱子正走出來,驀地一對視,兩廂裡無話。

還是陳繼宗先開口,他問:“你要搬傢?”

譚碧薇的眼睛裡似有萬語千言,這時,不遠處喇叭聲響瞭起來,譚碧薇低下瞭頭,回答瞭一聲:“嗯。”

然後她擦過他身邊快步地走瞭,走向瞭一輛車,一個人從車裡走瞭出來接過她手裡的紙箱,是張明光。

她要和張明光走瞭。

從此他見她,或許隻能在電影院裡瞭。

“你為什麼不留下她?”

“那時候我覺得,我還沒有足夠的資本和張明光較量,他是有錢人,而我隻是個警察。”

“你認為她是為錢跟他?”

沉默瞭很久,陳繼宗輕輕地嘆瞭一口氣。

他沒有回答,卻沒有否認,實際上他那時確實是這樣想的,1956年在廟街聽譚碧薇唱那首傢傢有本難念的經時,他在內心裡就是覺得貧賤夫妻百事哀的。

他想要揚名立萬,他想要一鳴驚人,他想要有足夠的資本,中氣十足地對譚碧薇說,跟我走。

他沒有想到,這個機會來的這麼快。

1966年,陳繼宗再次升遷,而張明光卻迎來瞭生命裡的寒冬——他投資失敗,破產瞭。

更糟糕的是,因為受打擊太深,他突發腦溢血,成瞭一個半癱。

現在他遠遠不如自己啦,比起此時的張明光,自己年輕、英俊、前途無量,就在半年前,他巧妙地和玫瑰和平分手,玫瑰是個好姑娘,並沒有刁難他。

他去找譚碧薇,約在廟街見面。

十年啦,距離那年在廟街唱傢傢有本難念的經已經過去瞭十年,譚碧薇和陳繼宗走出瞭廟街,又有人新的少男和少女在賣唱和賣菩薩像。

譚碧薇憔悴瞭很多,照顧一個半癱想來不容易。

陳繼宗開口:“回到我身邊吧。”

譚碧薇躊躇著不說話,陳繼宗有些著急:“他現在已經成瞭這個樣子,一個沒錢的殘廢,你跟著他幹什麼?我不一樣,我現在有錢瞭,我……”

譚碧薇深深地看瞭他一眼,然後她站起身來,轉身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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