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卷82、繁文縟節,狗p不是

作者:miss_蘇 字數:1225

十月。

這個月裡,有皇太子的千秋節。

這一年的十月初六,是小十五正式以皇太子的身份所過的第一個千秋節;卻也因為兩個多月後即將正式登基,所以就也是小十五以皇太子身份所過的、最後的一個皇太子千秋節。

皇帝便也選在這個月裡,正式冊封婉兮為孝儀皇後。

老皇帝冊封皇太子的生母為皇後,這在大清的歷史上還是頭一回——就連大清往後的歷史上,也再沒有過瞭,故此一切的典禮都沒有現成的舊例可循,唯有按照原有的冊立皇後、又或者是嗣皇帝追封母後的舊例來挪動著,往婉兮這冊封禮上來安。

例如大清冊立皇後,應該告祭天、地、太廟後殿——但是這都是針對皇帝大婚,冊立皇後而言;又或者是嗣皇帝為瞭將自己母後神牌升祔太廟,與死去的父皇的神位放在一起來說的。

婉兮既不是皇帝大婚冊立的皇後,而此時老皇帝自己又還沒駕崩呢,這便怎麼都不合適瞭。

禮部、太常寺的大臣們這便向皇帝奏請。

針對為瞭冊封婉兮而對朝廷一系列規矩所帶來的沖擊,皇帝便也特地下瞭一道旨意。

皇帝先說的是滿人傳統的守孝時候應不剃發的規矩來說。

這規矩看似隻是剃發不剃發的事兒,算不得什麼大事,可是它卻幹系到大清最具有代表性的國俗。便如大清剛剛入關之始,那曾經“剃發”還是“留頭”的問題。

皇帝是一向最重視滿人傳統,在位幾十年,每一年都要極為強調傳統的堅持。多少宗室王公就是因為不會弓馬騎射,或者滿語不精通瞭而被褫奪瞭承繼爵位的資格——而對於守孝時剃發與否這一最重要的國俗之時,皇帝卻在此時給改瞭。

“若因不薙發,遂三年不祭神,更非吉事。且於國典有關,此斷斷不可之事。”皇帝還假托此為皇太後當年的教誨之言,說該祖宗舊制,乃是為瞭祭神所必須。

——祖宗雖重,然則與神相比,其中孰重孰輕便也高下立判瞭。

所以為瞭祭神,等十五登基之後,皇帝自己駕崩瞭,那小十五也不必三年不剃發——“將來嗣皇帝如亦欲仿行古禮,當思天子之孝,與士庶異。”

天子之孝,“純孝篤慕,惟在寸心之誠”,不在於那些表面上的繁文縟節,故此小十五可以成為大清皇帝裡第一個守孝而不必三年不剃發的。

皇帝先給改瞭滿人祖宗規矩裡最重要的這一件事之後,然後才不慌不忙提到瞭冊封婉兮之事。

皇帝諭旨,長長的一道,什麼先說,什麼後說,他心下都自有極深的考量——先改國俗,再說婉兮冊封之事。

“孝儀皇後神牌,升祔奉先殿”,不必祭告天地、太廟後殿——因為朕還沒死呢。

“後世子孫,遇有冊贈母後,即遵朕此旨辦理”,可是眼前卻不是小十五追贈母後,而是他這位老皇帝親自冊封那個人兒啊。

皇帝雖免瞭告祭天地、太廟後殿的典禮,可是那諭旨裡的意思已是再明白不過瞭——朕為瞭這孩子,都可以改瞭國俗裡最重要的三年服喪不準剃發的規矩,朕為瞭他們母子還有什麼不能改的?

即便隻是一道儀式的減免,也隻因為太麻煩,且朕還活著呢就不合適,等朕駕崩之後再升祔太廟就是……

朕為瞭他們母子,這大清的祖宗規矩,早已從多年前就已經不放在心上瞭。你們在意的那些繁文縟節,在朕和他們母子這兒啊,早就什麼都不是瞭。

樂文

設置 目錄

設置X

保存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