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春是一個倔強的人。
她說不讓晨橋來陪文菲吃飯的事,被娘當瞭耳旁風。
就在各種豐盛的菜肴上桌的時候,晨橋突然間站在瞭院子裡。他後面還跟在他的老娘和兩個孩子。
菲春正好端菜從廚房來到院子裡,見婆婆來瞭,就和她打瞭個招呼,引著婆婆進瞭北屋。
她一邊向前走,一邊扭頭用兇狠的目光盯著晨橋。
晨橋沒敢說話,悄悄的拐到瞭廚房,見案板上還有不少菜肴沒有上桌,和嶽母黃氏打過招呼之後,一手端著一個盤子進瞭屋。
他成功地躲過瞭菲春兇狠的目光,他這時一下子殷勤起來,為的是不讓菲春在眾人面前給他難堪。
晨橋這次變得老實而殷勤,少言而拘謹,這一表現深得文菲和小輝的認可。
晨橋連續端瞭兩趟之後,又幫著發放酒杯和筷子。還殷勤的打開酒瓶,給桌上能喝酒的人都滿上瞭一杯。
這一舉動被他的父母也看在眼裡,心想,你這個兒子呀,這次表現不錯,一定要持續推進,千萬不要得意忘形。這樣以來,慢慢就會贏得菲春的芳心,天長日久,這門婚姻還是可以挽回的。
二鬼子和黃氏對晨橋這次表現,也投去瞭贊許的目光。
隻有菲春司空見慣,不理不睬。她仍然像往常一樣,和晨橋保持一定距離。
坐在酒桌上要保持一定距離,桌下交流保持一定距離,感情生活保持一定距離。
菲春太瞭解晨橋瞭。
她知道,晨橋除瞭喝酒抽煙玩女人行,欺負虐待老婆行,其它事情一概不行,無論如何也是輪不上他的。
他根本不相信晨橋會聚變。
剛開始喝酒抽煙,晨橋總是默默不語,眼睛不斷向菲春臉上掃射,他要從菲春的眼睛裡挖掘菲春想要的言行舉止。
本來這天早上小兩口剛剛鬧過,他怕在嶽父嶽母面前丟失男人的尊嚴。
因為帶上兩個孩子才十個人,所以,外甥張佑,外甥女張沫,也都上瞭大雅之堂,他倆像模像樣的坐在靠椅上,是桌子上最紅最吃香的小皇帝和小公主。
這麼一大傢子其樂融融,氣氛親切。
此時此刻,菲春的心情好瞭許多,隻是她一直沒有直視晨橋。
隻要晨橋在場,她永遠都是這樣的姿態,她才不管爹娘、哥嫂、公婆是不是在場呢!
菲春希望晨橋是這樣的態度和表現。
“哎!我發現一個好現象,我姐真的找對瞭人呀!我姐夫文質彬彬的,各自高高的,多麼英俊瀟灑呀!”
這話一出口,贏得瞭滿堂喝彩。一個個臉上露出瞭微笑,眼裡露出瞭贊許的目光。
這個美贊來得正是時候。
一個是晨橋一傢,一個是菲春一傢,又是菲春在場,菲春感覺這是弟弟在給他臉上貼金掛銀。
所以,她第一次感受瞭一雙夫妻要好的榮耀。
而這種榮耀來得太遲瞭,已經遲瞭十幾年。
她私下裡想,要是當初剛結婚就這樣,那該多好啊!
晨橋這次為什麼有如此表現呢?這是還得從張開順的老伴說起。
當張佑和張沫從姥姥傢返回奶奶傢的時候,晨橋的母親已經從西山上磕頭上香回來瞭。
孩子們畢竟長大瞭,捎話理事都有瞭思想。
所以,張佑和張沫就把早起父母鬧騰的事,詳細地說給瞭奶奶。
奶奶覺得再過幾天就要過春節瞭,絕對不能再容忍兒子發飆瞭。
如果年前把菲春氣回瞭娘傢,那就麻煩大瞭。
所以,就和孫子孫女一起去找晨橋。
果然不出所料。
她一進屋子,滿屋地的衣服鞋帽,床單被罩之類,還是那樣狼藉滿地。
“晨橋,你是不是不想要這個傢瞭呀?菲春是多好的人呀,怎麼到你手裡就成這個樣子啦?我看呀,再好的姑娘,到你手裡也都讓你給糟蹋瞭!……”
對於娘的話,他之前也不放在心裡,隻是娘這次語氣凝重,說話中肯,切中瞭要害,他才從思想上有所認識和改變。
在老娘一句話一把淚的苦口婆心攻勢下,才打動瞭他的心。
他知道爹在村裡當瞭那麼多年村支書,娘接觸過多少人,見過多少世面,娘的經驗是真實的,娘教誨的人生規則也是最管用的。
於是,他當場給娘下瞭跪,表瞭態,發瞭誓。
於是,他自己把仍在地上的衣物,又一件一件的撿起來,折疊平整,按照穿戴季節,又一件件仔細的擺放在衣櫃裡。
這裡面,除瞭娘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說教,還有兒女勸說的功勞,尤其是兒子張佑的話,深深地刺激瞭他!
兒子說得沒錯,當爹的就這副德行,以後還能在兒女面前樹立榜樣的形象嗎?還能在眾人面前樹立自己的威信嗎?還能在張佑和張沫面前樹立傢長權威嗎?
這才有瞭他今天的表現。
文芳居住的小區裡發生瞭傷害案件,理所當然的要接受配合當地公安機關的偵查工作。
什麼時候偵查不收場,什麼時候就不能出遠門,此時出遠門就是明顯的懷疑對象。
既然搞不清楚什麼時候才能結束,所以,文芳隻好在父母面前找瞭一個老婆住院的借口。
他覺得這樣的借口是常規,睡不生病呀!
假如說是因為一件刑事案件,特別是一個傷害案,他們小夫妻不能回傢,那傢人是多麼的擔心啊!
文芳和小娟感覺這樣的借口非常真實可信。
他們再有幾天就放假瞭,正好借著放假的機會,把已經訂下的輔導老師叫過來,幫助兒子做最後的沖刺。畢竟是高考加油的關鍵時期,來年高考時間不等人,必須提前做好各種準備。絕對不能打無準備之仗。
偵查工作,並不會給他們的生活帶來太大的影響。
公安民警正在緊鑼密鼓的開展偵破工作。
他們除瞭搜集整個小區之外,把重點放在一單元各傢各戶。
他們一戶不落,除瞭要求各傢各戶提供當他的進去情況,還鼓勵每個人檢舉揭發犯罪嫌疑人。
經過一天一夜奮戰,初步查明,傷者,男,現年四十一歲,系某縣某礦區職工。
此人已多年不在單位上班,屬於離崗下海經商人員。
據群眾反映,當天晚上因喝酒過量,誤闖民宅——某小區第一十號樓一單元後,從樓梯高處滾落下來,導致受傷。
具體是什麼情況,還有待進一步深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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