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幼幼曾和楚蕭風一起舉辦過許多場巡回演出音樂會,不過大概是因為“戀傢”這兩個字早就已經深深刻進瞭她的骨子裡。
她無論到瞭哪兒總是呆不久,會想傢,想爸媽,想姥姥、姥爺,舅舅們,舅媽們,還有哥哥們,以及傢裡這些年添丁的那些弟弟們,當然她也想霍斯僑。
以至於她總是來去匆匆,就算出門閑逛也沒甚心情。
“我們這是要去哪?”
幼幼系上瞭安全帶,側首看向坐在她旁邊位置的霍斯僑。
霍斯僑正在幫她剝橘子,她很喜歡橘子葡萄這類果香清新的水果。
“唔,這架飛機是去香江的,到瞭那邊我們可以順道去一趟澳城,正好能看看洪叔。”
幼幼一歪頭,靠在瞭他肩上,嘴巴一張吞掉他喂來的橘子瓣:“霍斯僑你說,我們這算蜜月旅行嗎?沒等結婚就先度蜜月?”
霍斯僑一臉好笑,“我知道你比起外出更想留在傢裡,奈何我人微言輕,”他一臉感慨地直搖頭。
在他決定求婚時,這事兒也不知是誰開的頭,總之是想把他們兩個踹出去,不準他們插手接下來的那場婚禮,想盡心盡力地為他們籌備佈置,以至於他們兩個大活人如今竟然像個小掛件似的被一起丟上瞭飛機。
“哈!”
幼幼笑著,像小時候一樣蹬瞭蹬長腿,“我也不是不喜歡出門呀,但我出門時喜歡有人陪著,比如現在,我身邊有你,我走到哪裡都不怕!”
她握住他的手,撓瞭撓他手心,又把玩著他手指。
霍斯僑的神色裡染上一層醉人的溫柔,“我其實很忐忑,怕你拒絕。”
“怎麼會!?”她吃驚。
而霍斯僑則是摟著她往座椅中一靠。
飛機已經起飛瞭,藍天白雲,從機艙的窗戶能看見金燦燦的陽光穿透瞭雲層。
他們來到瞭雲海之上。
霍斯僑想,可能是因為愛得太多,所以才會患得患失,就好比兩人當初交往時,是他先告白,他並不是很確定幼幼對他的感情,但至少知道,她並不討厭他,她跟自己在一起感到很舒適,所以他隻會不擇手段的用力將她慣壞,對她好一些,再好一些,讓她再也離不開他。
不是用真心換真心,而是在用這顆真心換取她能屬於他,永不離開他,永遠隻看得見自己,讓她的眼睛,她的心,她的身邊,再也容不下其他人。
這麼想時霍斯僑突然發現,原來他其實很狡猾。
幼幼悄悄看瞭他一眼,突然說:“你相信一見鐘情嗎?”
霍斯僑一陣詫異。
而她笑得十分狡黠,“我可是遠比你想象中的還要喜歡你,還要愛你喲!”
說完,她摟住他脖子,送上自己的嘴唇,火辣辣的親吻他,撩得他渾身直往外冒火。
幼幼其實是個後知後覺的性子,某些方面她一直很遲鈍。
上輩子初相遇,男人坐在一輛名貴的豪華轎車中,可那時他是天上的星辰明月,他是皓日當空,他遠在九萬英尺上,他遙不可及。
而她生活在社會的最底層,她不過是一顆塵埃、一粒塵,她是蕓蕓眾生的一員。
這份差距何止懸殊,這是天差地別。
驚鴻一眼,隻一面之緣,她卻能直到重生後依然清晰回想起當時的情形,記得他長大成人後的樣子,或許其實早在那個時候他就已經在他心底留下瞭烙印,隻是,那份太過遙遠的差距,使她從不敢奢望。
她下意識地否定瞭自己,也否定瞭他們兩個能走到一起的可能。
可這一世真的不同瞭呢。
幼幼也是和霍斯僑在一起後,才逐漸意識到一件事,她小時候為什麼會學跳舞和那些樂器呢?
為什麼一心想變成一個多才多藝的氣質美女呢?
或許是因為,她潛意識中覺得,隻有變成她想象中的那副模樣,未來才能配得上她所喜歡的人。
前世的驚鴻一瞥是遺憾,卻又不曾因時間而褪色,或許早在那時有些東西就已經萌芽,隻是不論當時的自己,還是年少的自己,都因卑怯從未面對。
否則,霍斯僑提出想要跟她交往時,她又怎會那麼快就迅速答應,如果真的隻是把他當成一個青梅竹馬類似哥哥一樣的存在,她又怎會想要與他親吻,與他做更加親密的事情。
其實答案早已在她心裡。
…
之前袁文紹那些事情,洪彪著實出力不少。
幼幼和霍斯僑抵達香江後,他們曾去過霍傢老宅,霍傢早年曾久居香江,是後來才遷回國內的,此時香江早已回歸,他們手牽手漫步在香江街頭。
一起去瞭茶餐廳,去吃瞭當地的特色菜,乘坐遊輪快艇一起出海,也曾戴著漁夫帽享受閑暇的時光在海邊垂釣。
之後他們兩個去瞭澳城,洪彪這幾年一直待在澳城,這裡遍佈賭場,其中大半都是洪彪名下的產業。
幼幼玩瞭老虎機,也玩瞭二十一點,她那超乎其神的好運隨著烏木手鐲的粉碎已經徹底退化為尋常人的程度,手氣不好輸瞭一些,她又讓霍斯僑幫她贏回來。
然後開開心心地挽著霍斯僑的臂彎去參觀澳城那些葡氏的教堂和禮堂。
這天深夜裡,一傢水上酒店中,胡鬧瞭大半夜,一場酣暢淋漓後,幼幼靠在霍斯僑的懷裡睡著瞭。
隨著她呼吸的平穩,霍斯僑也逐漸有瞭睡意。
可閉上雙眼後,他卻仿佛陷入一場深深的夢魘中。
夢境中天是灰的,一場細碎的雨淋淋漓漓,似乎能聽見雷聲從遠方傳來……
然後,他看見瞭那個人。